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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黃俊傑
新華網遼寧丹東12月20日體育專電(記者樹文 李錚 于力)如果你愛他,請讓他執法中國足球,這裡會讓他財源滾滾;如果你恨他,請讓他執法中國足球,這裡會讓他身敗名裂。
因為足球,這位前上海楊浦區的一名冶煉工,逐漸成為了中國最有名的足球裁判之一,享有“南黃北陸(俊)”的美稱,直到2010年3月,他還準備出國參加一個亞足聯的足球裁判會議。
同樣是因為足球,2010年3月,黃俊傑被公安機關帶走協助調查。2011年12月20日,他站在了遼寧省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被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起訴。因為他身體不好,同時到達法庭的還有一輛救護車。
出身於普通工人家庭的黃俊傑,憑藉著對足球的熱愛和相對突出的英語優勢,考上了北京體育大學的足球裁判專業。1998年,他成為了國際級裁判,並多次參與國際比賽的執法工作。就在被捕前一年,他還是中超聯賽最佳裁判的候選人之一。
在綠茵場上,黃俊傑的執法水準在中國裁判中是比較突出的,同時,在執法過程中,他也絲毫不掩飾自己火爆的脾氣,罵人事件屢屢發生,這也使他此前的裁判生涯充滿了爭議。
但真正讓他身敗名裂的,還是在2005年至2009年他瘋狂收受俱樂部和其他人員的賄賂問題。記者了解到,黃俊傑被指控在這一期間,先後20次收受長春亞泰、河南建業、江蘇舜天、北京宏登、長沙金德、重慶力帆6傢俱樂部的賄賂,同時在兩場國際友誼賽中接受過另一位裁判員周偉新的賄賂,金額達到148萬元人民幣、10萬元港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