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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遼體育專電(記者 楊維漢 李錚)12月20日至21日,遼寧省丹東和鐵嶺兩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原國際級足球裁判員黃俊傑、周偉新、陸俊、萬大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呂鋒等人行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西藏惠通陸華足球俱樂部原總經理王珀等人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詐騙案;成都謝菲聯足球俱樂部等單位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案;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原副主任楊一民受賄案。
遼寧省丹東市人民檢察院指控:
2005年至2009年間,被告人黃俊傑利用執裁足球比賽的職務之便,接受他人請托,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21次收受相關足球俱樂部及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148萬元,港幣10萬元。
2001年至2005年間,被告人周偉新利用執裁全國足球甲級聯賽、中超足球聯賽等比賽的職務之便,接受他人請托,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8次收受相關足球俱樂部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49萬元。2009年,周偉新為謀取賭球營利及提高長沙金德足球俱樂部在當年中超足球聯賽的比賽成績等不正當利益,對黃俊傑、何志彪、趙亮、陳紅輝等四名足球裁判員行賄八筆,共計人民幣35萬元、港幣10萬元。
1999年至2003年間,被告人陸俊利用執裁全國足球甲A聯賽、足協盃等比賽的職務之便,接受他人請托,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6次收受相關足球俱樂部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71萬元。1999年末,廣州松日足球俱樂部總經理王學智通過陸俊與瀋陽華晨金客足球俱樂部總經理許曉敏及董事長章健聯絡打假球事宜,並約定由王學智做工作讓廣州松日隊在當年甲A聯賽中故意輸給天津泰達隊,事成後瀋陽華晨金客足球俱樂部給王學智好處費120萬元。1999年12月5日,廣州松日隊以2:3的比分負於天津泰達隊,瀋陽海獅隊保級成功。賽後,許曉敏通過陸俊給王學智人民幣120萬元,王學智收受後給陸俊10萬元。
2003年至2009年間,被告人萬大雪利用執裁甲A、中超、全運會足球比賽的職務之便,接受他人請托,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11次非法收受相關足球俱樂部和足球運動管理中心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94萬元。
2001年12月間,被告人呂鋒為感謝時任中國足協副主席的南勇在工作變動中給予的幫助,給予南勇人民幣5萬元。2007年至2009年間,呂鋒在擔任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期間,接受請托,利用職務之便幫助廣州市眾一體育發展有限公司獲得足協活動的承辦權,並多次收受該公司執行總監孫傑等給予的人民幣共計140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黃俊傑、周偉新、陸俊、萬大雪利用擔任足球裁判員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告人周偉新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非國家工作人員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被告人呂鋒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應以行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呂鋒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告人孫傑等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非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均構成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上述各被告人均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