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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19日體育專電(記者鄭道錦、李錚、吳書光)對山東魯能俱樂部涉嫌在2006年中超聯賽奪冠時通過當時的中國足協副主席謝亞龍進行舞弊一事,中國足協19日表示,現在未經公安部門認定相關事實,還不便表態,若最後公安部門弄清楚確有此事,將按照足協相關規定妥善處理。魯能俱樂部方面也表示,事實尚有待公安部門認定。
中國足球腐敗案19日在遼寧省鐵嶺市拉開法庭審理的帷幕,中國足協一些前官員涉嫌收受賄賂的事實也漸漸浮出水面。據新華社記者在案件審理前夕在瀋陽市第一看守所採訪被羈押的原中國足協副主席謝亞龍、南勇、楊一民的情況,其中謝亞龍在2006年中超聯賽魯能奪冠的那個賽季之後收受了魯能集團20萬元。
謝亞龍證實,2006年時山東魯能隊奪了冠軍,半年多後,魯能集團到其辦公室來表示感謝,給他送了20萬元人民幣,“那年他們奪了冠軍,説是集團做了一些獎勵,同時也給了我一份,當時就收了”。
當被問到魯能為何要獎勵他時,謝亞龍説:“人家領導幹部出面,而且沒有直接要辦什麼事情,我就把它看成一種人情來處理了,放鬆了警惕。從我個人來講,有的時候拉不下臉拒絕。”
記者就謝亞龍供述的魯能俱樂部涉嫌行賄一事分別採訪了中國足協和山東魯能俱樂部。中國足協的態度是,此事尚未經公安部門最終認定。如果事情屬實,中國足協是否會取消魯能那屆中超冠軍頭銜,甚至像對打假球的廣州醫藥、成都謝菲聯俱樂部那樣作出降級處罰?足協表示,如果經公安部門認定屬實,則會依據中國足協的相關規定處理。魯能俱樂部方面則表示,需要公安部門的認定。
此稿為新華社體育專線稿件,嚴禁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