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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被告人張建強在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庭審中。當日,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公開開庭審理了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女子足球管理部原主任張建強受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和陜西國力足球俱樂部原董事長李志民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新華社記者 李鋼 攝
新華網體育專電(記者 范春生 樹文)中國足球反腐敗案19日正式拉開審判大幕,中國足協裁委會原主任張建強成為此系列案的受審第一人,當日上下午出現在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第21法庭。記者跟蹤一天的採訪發現,通過公訴人員宣讀檢察機關的起訴書以及質證、辯論,揭開了張建強所涉兩種罪的13起犯罪事實,令人觸目驚心。
中國足球腐敗案被稱為“2.06”專案。鐵嶺中院第21法庭19日只進行了對張建強的庭審。由於涉嫌的犯罪事實總計達到13起,整個庭審持續了將近一天。上午的庭審從8點30分進行到11點50分左右,下午13時開始,14點50分結束。張建強身穿“075”號囚服,整個庭審時顯得比較平靜。“積極認罪,哽咽懺悔”,這是其在一天庭審中給人留下的最深印象。
張建強此次涉嫌兩個罪名,一個是受賄罪,一個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涉案金額總計達273萬元。其中涉嫌受賄罪的犯罪事實有12起,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犯罪事實1起。公訴書列出的其以國家工作人員身份所犯受賄事實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