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搏擊比賽受傷在所難免,不管是商業比賽還是全國比賽,在上官鵬飛受傷之後,一系列關於搏擊運動員保險以及後續福利的思考和問題備受關注,對於如何保障中國搏擊運動員權益的問題又一次擺在了我們面前。但是從幾年前的湯淼、王燕,再到現在的上官鵬飛,運動員的傷殘保障問題依然是個大問題。
受傷後,保險在哪?
散打名將上官鵬飛在比賽中意外被對手擊成重傷,而在隨後的住院治療中,其家屬要求轉院治療卻受制于費用問題一再拖延,如此事件再一次引發,體育界對運動員醫療及意外保險的重要性的關注。
保險理賠缺失 無法及時轉治
10月31日晚,在海南海口進行的中國武術散打功夫王爭霸賽的一場比賽中,曾經代表過中國隊的河南散打選手上官鵬飛被對手打成重傷,完全失去知覺。據媒體報道,在出事第二天,上官鵬飛家人就趕到了海口。上官鵬飛的家屬於11月中旬申請轉院,但賽事主辦方工作人員表示若離開事故發生地,賽事主辦方將不再承擔任何費用,後經河南體工大隊主任與其協商後,對方表示轉院可以,包機費用也出。但由於此後連續10余天聯絡不上賽事主辦方,上官鵬飛的轉院事宜被迫擱置。
上官鵬飛的女友接受採訪時表示:賽事主辦方的領導對於轉院事宜,一直推説這不是一天兩天的事,還需要給領導彙報和協商。家裏人一直打電話催促,幾乎每天都催。後來那邊的領導就不露面了,打電話不接,發短信不回。“已經有10天沒有聯絡到這位處長了,不知道什麼原因。我覺得無論怎麼樣,領導都應該竭盡全力的想辦法去搶救上官鵬飛。”上官鵬飛的女友表示,12月3日上午,上官家人不得已通過記者向社會呼籲:懇求社會各界尋找醫療技術專家,挽救上官鵬飛的生命。這次上官鵬飛事件中,我們最大的疑問是:原本應該成為運動員受傷保障的保險在哪?主辦方是否給上關鵬飛買了保險?為何在需要更好醫療條件的時候,原本應該是保險承擔的理賠責任卻落到了避而不出的主辦方身上
多起傷殘事件 無一高額賠付
其實在中國體育界,這種傷殘事件不能得到高額賠付已經屢見不鮮。1998年10月中國自行車運動員王澤秀,在訓練中被大客車撞擊身亡,其家人獲得了30萬元的賠償。2006年7月7日在瀋陽金德隊與青島隊的一場中超補賽中,青島隊員呂剛在一次拼搶中踢瞎了班古拉的右眼,當班古拉提到保險時,俱樂部告訴他,金德俱樂部給每個球員簽訂合同時購買的保險只有200元,班古拉從保險公司只能拿到幾萬元。班古拉開始向金德俱樂部索要賠償,在班古拉的強硬態度下,金德俱樂部答應賠償,不過賠償的總金額只有幾十萬元,多虧中國足協號召捐款,這樣班古拉在中國總共拿到了100余萬元的賠償。
王燕是今年中國體育界傷殘案例中賠付較多的一例,2007年體操小將王燕比賽中受傷,頸椎第二、三節處出現骨折。在王燕受傷之前,浙江省體操隊一共為其購買了三份保險,一是中華體育基金保險,其次是浙江省體育局投保的工傷保險,另外還有就是深圳平安保險的意外傷害保險。但是在中體保險項目中,王燕不屬於“死亡或者成為植物人”的,最終只能拿到上限為5萬元的賠付,王燕主要通過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總計得到40萬的賠款,已經算是中國運動員在保險領域裏的里程碑了。
比對國外,運動員“有險”無憂
在國外,保險已成為運動領域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大家都將保險視為必須花費的一部分,而國外成熟的運動傷殘體制也保證了運動員的“後顧之憂”。
德國———運動員的“強險”
德國是世界上第一個實行社會保險制度的國家。德國的運動員保險從誕生之日其就隸屬於德國的普通醫療保險制度,並在不斷發展的過程中與普通醫療保險制度有機融合在一起。德國的“國民保險”對中低收入階層是強制性的,保費有僱主和僱員共同承擔。政府一般不經營體育保險,體育保險主要由私營保險公司經營,為了減輕參加體育保險的運動員負擔,政府給予一定的保費補貼。收入高的職業運動員可再選擇私人醫療保險,使自己得到更全面更高額的保障。
德國是歐洲第二大體育保險市場,不僅擁有800多家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還培育了像安聯、慕尼黑等一批經營體育保險的世界頂級公司。德國的體育保險市場營銷體制一代理制為主體,尤其是以專用代理人為中心,輔以體育保險經紀和直銷制度等。這種保險除了運動員受傷後的醫療費用外,還會補償運動員受傷6周後的工資。
美國———體育保險發展完備
美國在提供社會保險的同時,還依靠本國強大的商業保險體系。在20世紀50年代就出現了體育保險公司,目前美國的體育保險已經成為了美國保險業的重要經營內容並形成了巨大的保險市場。
美國的職業體育聯盟向來注重保險,以NBA聯盟為例,每支球隊都必鬚根據勞資協議為隊中薪水前五名的球員購買短期喪失勞動能力保險,NBA球隊必須給保險公司支付不菲的保費,具體數額並不固定,一般在該球員年薪的1.5%—5%之間。身處美職籃的姚明從09年開始便一直處於“報銷”狀態,而保險公司為此賠付替火箭隊累計賠付姚明1124萬美元。即便沒有“姚之隊”為自己帶來的商業收益,姚明依然可以憑藉美職籃完善的體育保險制度,從容面對自己的傷病,而不必擔心自己的利益是否會因此而受損。對於一些臨時賽事,美國的“保險産品”也涉及其中,比如桑蘭當年參加友好運動會受傷,由於組織方為整個比賽上了保險,桑蘭獲得了千萬美元的賠償,當然,由於賠償的細則,這筆錢並不會無條件的一次性支付給桑蘭(例如:中國境內不生效)。在美國職業和半職業運動隊的責任保險,包括有身體傷害和財産損失責任保險,個人和廣告損失保險,醫療賠償保險以及體育和健身活動的職業責任保險。巨災醫療保險是為業餘運動員、志願者在參加比賽或體育俱樂部活動以及來往賽場途中發生嚴重身體傷害時提供的一種保險。
很難“保險”的中國體育界
雖然國內也有相應的運動員傷殘保險制度,但是相對外國,我國的體育保險制度還不是十分健全,各項措施還不是很到位,保險金額還不是很高,難以做到真正意義上的“保障”。
現行模式窘境 賠償保障無效
在中國目前運動員保障體系中一般包含三種保險:中華全國體育基金會提供的“傷殘保險”、地方隊購買保險以及賽事主辦方購買的保險。
唱重頭戲的是傷殘互助基金,在此之前因為桑蘭事件,我國體育保險商業化的嘗試拉開了帷幕。中華全國體育基金會先後投保了兩期運動員傷殘保險,保險期從運動員進入國家隊開始,一直到國家隊生涯結束。2001年,國家體育總局改變商業保險模式,推出內部互助基金,2002年,傷殘互助保險在全國範圍內推行,擴展到了省級運動員一級,2004年投保的運動員超過了2萬人,保險待遇標準分為十二級,特等為30萬元人民幣,(特級的認定標準為“死亡或者成為植物人”)十一級為1000元人民幣。靠保費收入一年合計180萬元左右。2004年傷殘互助基金總共賠付800多萬元,2005和2006兩年分別是400多萬。差額的部分,已經開始讓基金會吃不消了。從國家到地方的運動隊,一般還會給運動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這屬於“自選保險”。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和一般普通人辦理的險種並沒有區別。賽事主辦方購買的都是針對大眾的“意外傷害保險”,並沒有本質的不同。但令人遺憾的是,因為職業的高風險度,一些保險公司有特殊的條文,他們所支付的保額要比常人更高。而對於一些職業的散打或者是拳擊選手,保險公司甚至會“謝絕受理”。然而相對外國,我國的體育保險制度還不是十分健全,各項措施還不是很到位,保險金額還不是很高。
運動員傷殘險 國內仍屬空白
2011年,廣州恒大為保護旗下足球隊的大牌球員,避免因球場暴力給俱樂部造成損失,與英國一家保險巨頭合作,為全體球員購買了足球傷殘險。這一事件開創了中國體育界海外購買體育保險的先河,同時也引發了各大媒體以及保險業內人士的議論和思考。“運動傷殘險在國內保險行業幾乎是空白,保險公司給運動員提供的保險業務跟普通客戶沒有很大區別。”安邦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山東分公司組訓經理孫飛告訴導報記者,“目前,國內還沒有任何專門針對運動員的運動傷殘險險種,只有意外傷害險、團體意外傷害險等一般商業保險,職業運動員的保險業務並沒有被保險公司單獨從大眾的保險中區分出來。”
在保險業發達、足球管理水平較高的歐洲,運動傷殘險業務已經發展了很長一段時間,到目前為止所建立的保險體系已經相當成熟。單從保護運動員的險種來看,歐洲相關保險可謂名目繁多,甚至叫人眼花繚亂。如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環境損壞保險、財務保險、職業責任險等,都盡可能地迎合市場需求,填補了很多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