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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才是歷史單場飆分王?
北京時間11月7日消息,如果要選出一場NBA歷史上最恐怖的個人飚分秀,相信大部分人都會在張伯倫單場100分和科比81分神跡之間做出選擇,不過《露天看臺報》的專欄作家斯賓塞-凱爾卻持有不同的意見,他通過列舉五大因素進行印證,科比當年對陣小牛的三節62分才是史上含金量第一的飚分戰,不但可以超越81分之夜,還能夠壓倒涉嫌造假的張伯倫百分表演。
1、張伯倫擁有無與倫比的身高優勢
1962年3月2日,身為費城勇士球員的張伯倫在對陣尼克斯的比賽裏砍下100分。不過如果看看張大帥的對位的對手,就知道張伯倫的身高佔有多大的天然優勢了,紐約首發中鋒達爾-依摩霍夫6尺10英寸,體重220磅,兩位替補中鋒大衛-巴德和利-諾爾斯均只有6尺6英寸,體重分別為205和225磅,當這些人面對身高7尺1寸,體重275磅的的張伯倫時,根本不具備任何壓迫力,考慮到當今中鋒的參照標準是6尺10寸,體重250磅,所以當時那些袖珍中鋒也給張伯倫的刷分提供了便利條件。
而科比顯然不同,飛俠在2006年12月在斯坦普斯對小牛拿下62分時時面對的極為防守人分別是約什-霍華德(身高6尺7寸,體重210磅)、馬奎斯-丹尼爾斯(6尺6寸,200磅)以及艾德里安-格裏芬(6尺5寸,體重220磅),隨便拉出一位在身高和噸位上都不遜於科比(6尺6寸,體重205磅),可見,飛俠當年在沒有任何身高優勢下得分的艱難性要遠超張伯倫。
2、張伯倫時代規則更容易刷分
當年籃球規則尚處於摸索階段,而規則的不健全也可以讓張伯倫隨時創造得分神話,首先,當年的籃球比賽還未設立三秒違例,這也讓身為中鋒的張伯倫可以在籃下翻江倒海,其次,還有兩條罰球規則可以讓進攻方為之受益,A、當防守一方全隊累計犯規達到6次時,那麼進攻球員可以獲得3次罰球機會;B、即便是非投籃動作造成對手犯規,進攻方同樣可以獲得1次罰球。
在百分之戰裏,張伯倫全場32罰28中,考慮到他職業生涯罰球命中率僅為51%(當賽季僅為61%),所以大帥當場比賽在罰球線上可謂超常發揮,而且規則也讓他受益匪淺,如果放在今天的規則下,張伯倫很難獲得如此多的機會,相比之下,科比25罰22中的罰球命中率和職業生涯83.7%的命中率相吻合,而且造犯規也是貨真價實。
3、位置決定科比進攻難度大於張伯倫
60年代中鋒佔有統治性地位,在缺少有效規則限制的情況下,張伯倫和拉塞爾這些巨無霸們也可以在籃下肆無忌憚,張大帥的出手主要集中在5英尺內距離的上籃、扣籃以及小跳投。而科比則是需要被迫使用多種進攻方式才能去摧毀對手,他需要大範圍的遊走,利用外線三分,中距離跳投或是運球後的上籃來製造機會,進攻難度要大於張伯倫。
4、張伯倫刷百分是隊友促成,有造假嫌疑
當年的報道或許可以揭開一段秘密,張伯倫的得分固然恐怖,但卻帶有濃重的刻意刷分嫌疑,聽聽當時參與當場比賽的尼克斯後衛裏奇-古林是怎麼評價這件事情的。“那場比賽有點變味了,特別是下半場,幾乎是一個諷刺,我不在乎費城人怎麼想,但我必須要説,他們下半場確實有意促成威爾特拿到100分,他幾乎包攬了每一次投籃,正常情況下,威爾特可以拿到80-85分。或許在外人看來,這是場創造歷史的比賽,但過程卻讓我感到厭惡,到了最後,我只能故意去犯規,這樣的比賽令我很反感。”古林説道。
作為張伯倫當年的隊友,湯姆-梅斯切裏也承認了球隊集體給大帥做球的事實:“我們每次得球後都會採取高吊的方式丟給籃下的威爾特,當威爾特想要得球時,他有著足夠的身高和力量可以得到它,哪怕那些防守的傢伙挂在他背上,他還是能夠接到傳球去得分,我知道這樣的事情(拿到100分)將會發生。”
由此可見,張伯倫的100分裏有著隊友們的集體努力,更像是為了創造歷史刻意炮製出來的紀錄,而科比的三節62分則完全符合體育競技精神,是靠拼搏拿來的分數,價值也更突顯珍貴。
5、科比效率更高
科比當場比賽只打了33分鐘便拿到了62分,而張伯倫前三節登場36分鐘拿到了69分,從效率上看,科比每分鐘拿到1.88分,而張伯倫每分鐘貢獻1.92分,如果科比能夠在保持全場的情況下維繫這個效率,那麼他的最終得分將會達到84分。從命中率角度考慮,科比當場31投18中,罰球25罰22中,命中率分別為58%和88%,而張伯倫當場63投36中,罰球32罰28中,命中率分別為57%和87.5%,效率方面顯然不敵科比。
而追溯到細節,科比前三節拿到62分時,小牛全隊僅得到61分,這意味著達拉斯場上5個打滿36分鐘的人竟然輸給了一位只登場33分鐘的球員,當然並非有意抹黑張伯倫的成就,只能説在當時的種種因素下,他的發揮更容易,相比之下,科比單場62分的努力和傳奇表現給人留下了更為深刻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