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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高腳競速競賽規程
一、競賽日期和地點
2011年9月10日至19日在貴陽市舉行。
二、參加單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國人民解放軍,新疆生産建設兵團。
三、參加人數
各單位可報1個隊參加比賽。其中領隊兼教練員1人,男運動員3人,女運動員3人。
四、競賽項目
一男子
1. 100米。
2. 200米。
3. 2 200米接力。
二女子
1. 100米。
2. 200米。
3. 2 200米接力。
三 4 100米混合接力
五、競賽辦法
1.根據參賽人數,具體確定賽次設置。
2.接力項目每隊限報2項。混合接力比賽第1、3棒為女子,第2、4棒為男子。
3.執行國家民委、國家體育總局2010年審定的《高腳競速競賽規則》。
4.運動員比賽號碼由大會統一編制。
5.比賽用高腳桿自備,須符合《高腳競速競賽規則》規定,其品牌和型號另行通知
六、錄取名次和獎勵
按第九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總規程規定執行。
七、裁判
1.正、副裁判長及部分裁判員由主辦單位選派,不足部分由承辦單位按要求選聘。
2.裁判員報到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八、仲裁
人員組成、職責範圍按第九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總規程規定執行。報到日期另行通知。
九、報名與報到
1.各參賽單位的報名和報到,按第九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總規程規定執行。
2.報到時必須出具參賽運動員健康證明和意外保險證明。
十、未盡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