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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7日 07:34 | 進入體育論壇 | 來源:北青網-北京青年報
上周末,亞足聯將開給天津泰達的一紙罰單傳到了中國足協——泰達被罰款2.6萬美元,原因是在3月15日和4月5日兩場亞冠小組賽中,泰達球場內出現了球迷向場內投擲雜物,用激光筆干擾比賽的現象。
亞足聯紀律委員會解釋,在3月15日泰達與大阪鋼巴、4月5日泰達與墨爾本勝利的兩場比賽中,泰達球場均出現了球迷投擲雜物,用激光筆干擾客隊球員的情況。根據基本規定,泰達俱樂部兩場比賽分別被罰款1萬美元和1.1萬美元。不過由於在2009賽季,泰達俱樂部就曾以同樣的原因被處罰過,因此亞足聯決定對屢犯的泰達加罰5000美元(每場2500美元)。這樣算來,泰達此次共計被罰款2.6萬美元。這樣的處罰力度在近年來亞冠賽場中已經算是較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