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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1月13日 08:44 | 進入體育論壇 | 來源:搜狐體育
搜狐體育訊 當江蘇隊新引進的外援前鋒安托萬 萊特在CBA打得風生水起時,不料後院起火,來自美國加州法庭的一紙傳訊攪醒了萊特中國之旅的黃粱好夢。
去年11月5日,當時還效力於國王隊的萊特在薩克拉門托東北部的洛克林地區因酒後駕車被警察攔下,隨後在繳納了2500美元美金後被保釋。但是這起醉駕事件並沒有因為萊特在NBA的被裁而結束。
美國時間本週二,加利福尼亞州普萊瑟郡法庭審理了萊特一案,並宣判萊特因酒後駕車入獄15天,以及三年的“非正式緩刑”。
根據審判結果,萊特必須要在2011年3月30日到普萊瑟郡監獄報到。如果到時候未能出現,除非是他被允許以其它方式服刑,比如在家中軟禁或是參加勞動改造。
因為萊特此次的酒後駕車的指控程度較輕,所以他的律師在法庭上也沒有替萊特辯護。據檢舉人馬特 布洛克説,萊特當時檢測出的在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已經達到0.2%,已經超出了法律規律的兩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