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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1月05日 21:46 | 進入體育論壇 | 來源:網易體育
知道昆西 杜比嗎?這個在新疆男籃打球的“洋勞工”在中國出名,除了CBA前十輪過後他場均30.9分的驚人得分效率,還有130萬美元的天價薪水。但在美國,他的名氣更大,這位前國王隊後衛只維持了兩年的NBA生涯,卻因為一樁官司出了名。
去年7月,因為涉嫌違規更換經紀人,杜比和他的新經紀人被判違法,賠了4萬美元,説白了就是違規挖墻腳。從違法性質和賠償金額來看,這都算不上驚天動地,美國專業體育網站《球迷屋》和《紐約時報》卻都把杜比案抬舉為“可能從根本上改變NBA經紀人世界”的大案。
一個NBA二流球員的小官司,怎麼能引發這麼大的震動?
一個以弱勝強的案例
一年帶來十萬美金的金飯碗被人搶走
他打了三年官司
破案過程夠拍推理片了
能被杜比案改變的NBA經紀人世界,現在是個什麼樣子?
勝訴的前杜比經紀人基斯 格拉斯説:“做商人,還是做海盜?所有的NBA經紀人本來有兩種選擇,實際上只有一條路可以走——做海盜。因為這就是一個狗咬狗的世界。”
米勒是杜比的新任經紀人,目前手頭上有25名NBA客戶,包括3位全明星,居然被只有1個球員客戶的格拉斯告倒,這不是什麼榮譽的以弱勝強奇跡,格拉斯贏得很辛酸——如果手上也有幾十個大客戶,他未必會耗這個時間和精力打3年官司。
被挖墻腳
2006年夏天,杜比被國王隊選中,格拉斯替他簽下一份4年650萬美元的合同。可是在次年4月26日,格拉斯就接到杜比的電話説要解約,隨後一份書面解約的傳真件就到了。格拉斯的職業反應就是杜比“外面有人了”,他仔細一看傳真件的發件地址,馬上鎖定了攪局者米勒——“我和米勒都在新澤西,我了解這個地區,傳真地址就在離米勒事務所五百來米的地方,一定是他幹的!”
球員和經紀人的事,不歸NBA管,歸NBA球員工會,可是他們對這雙方的雇傭關係的約束條例寫得很寬泛,只要雙方都不存在故意欺騙、誤導的行為,球員提前15天通知經紀人解約就可以了,但在解約前不得提前和其他經濟人簽約。5月14日,正好是杜比解約格拉斯15天后,米勒宣佈和杜比簽約。看起來沒有任何問題,但格拉斯知道,2006年他簽新秀杜比時,米勒是競爭對手,他從那時起一直沒死心,一定有違約行為。
尋找證據
尋找證據的環節交給了仲裁人尼克勞,這個破案的過程可以拍推理片了。
查杜比的電話記錄,給格拉斯發解約傳真前9分鐘,一個米勒的僱員給杜比打過電話,而杜比的證詞是,4月26日之前他從未和米勒聯絡過;查杜比的GPS行車路線記錄,也不是像證詞那樣,杜比“碰巧”經過那個傳真店,而是從米勒的事務所離開後,直接去發傳真的;再查米勒的通話記錄,4月24日,他在新澤西的萬寶路(地名),而杜比高中教練瑞吉奧就住在這裡。瑞吉奧被杜比稱為“另一個父親”,尼克勞推斷,其實早在解雇格拉斯前兩天,杜比、瑞吉奧和米勒三人已經在瑞吉奧家違規提前簽約了。
吃虧的一方贏了
法院最終判決,米勒賠償格拉斯4萬美元,這是根據杜比在NBA未來兩年合同的預期收入估算的。此前一年,格拉斯從杜比新秀賽季薪水中得到的分成是10.4萬美元。
這樁官司塵埃落定,“狗咬狗”的經紀人世界裏,狗毛還要飛一會。其實米勒也提出了反訴,法院認為他的證詞誠信度不夠,不予聽取。2002年,米勒從一家經紀人事務所離職另立門戶,一下子帶走了老東家16個NBA球員的經紀人合同,其中包括當時拿著天價高薪的加內特和昌西 比盧普斯。那次米勒也被告了,賠了460萬美元。
“杜比案顯然是個有典型性和重要意義的案件,因為這種事基本上每天都在NBA發生,但是吃虧的一方基本上沒有打贏官司的可能。”美國圖蘭大學體育法律程序系主任菲爾德曼教授點評説,“問題就是控方很難找到對方違約的確鑿證據。”
用了20年的法案該改改了
“以前球員工會就收到過大量關於挖墻腳的投訴,我覺得昆西 杜比的案子算是開了一個好的先例,讓類似的訴訟有案例可循,這對所有感覺因為不公平競爭遭受損失的人來説是個機會。”雷霆隊當家球星杜蘭特的經紀人古德溫説。現在他手裏的老鷹隊球員霍福德也被現在NBA最大腕的經紀人特勒姆挖走了,“我和球員工會已經談過這個案子了,我不會公開談這件事,但現在我一定會把這件事盯到底,某些人別太為所欲為了。
之前這類糾紛找NBA球員工會沒用,格拉斯到法院這一告,讓球員工會也震動不小。球員工會可能徹底修改自1991年起應用至今的相關法規。其實在他們面前已經有一本現成的法案可供參考,美國職業棒球大聯盟(MLB)剛剛發佈了最新修訂的關於球員和經紀人關係的約束條例,詳細規定了經紀人的資格、和球員的合作規程,並明確指出哪些行為是不合法的。
知道一下
一個成功的經紀人薪水直逼科比
靠NBA球星生存的經紀人,他們的收入也和明星一樣個個天價嗎?這因人而異。一般來説,經紀人能從球員薪水中得到15%-20%的提成,對那些手握大牌球員的金牌經紀人來説,這筆收入相當可觀,比如NBA頭號經紀人特勒姆,他旗下球員的年薪總和超過1.8億美元,按15%的提成比例算,他的年收入達到了2700萬,這幾乎能和科比的年薪(3000萬)看齊。
交1.6萬 人人都能當經紀人
挖墻腳的事每天都在NBA發生
一個狗咬狗的世界
在過去的日子裏,儘管沒有嚴苛的法律條文,NBA經紀人的世界並不那麼混亂。
老牌經紀人古德溫講了一件往事:五六年前,同行特勒姆的一個球員客戶打電話來,想投奔自己,古德溫不但拒絕了,還通知特勒姆,提醒他注意挽留人心,還主動提出,如果有什麼他可以幫忙的,願意效勞。沒想到後來特勒姆竟以怨報德。
世風日下,人心不古是事實,而在人心變化之前,NBA球員的工資變得最厲害。
1960年,NBA球員平均年薪不到1萬美元;1983年球員工會成立時,是60萬美元;上賽季,576.5萬美元。跟球員一起暴富起來的經紀人們,在天文數字的美元面前,良心、行規,還有用嗎?古德溫感嘆説,現在去大學看個新秀,就會有人跟你説,交10萬美元先。
“我聽説現在NBA有超過450個經紀人,和球員人數都差不多了,很多人一個球員都簽不到,勢必費盡心思走歪門、撈一把。”基裏連科和奧庫的經紀人兼律師費舍爾説,“都這麼亂了,球員工會對於經紀人的準入還是很松:規定要有大學學歷,但是有過經紀人相關資歷也能抵數,不用專業考試,不用去法律院校讀書,也不用學經紀人課程,基本上交16000美元手續費就行了……”
也許,NBA球員工會的新規則會還給經紀人的世界一個相對的公平,但是,有25年NBA經紀人生涯,最多時有13個客戶,現在被搶到只剩2個的特米尼説:“我對我的學生説,你們不必人人都成為傑裏 馬奎爾(湯姆 克魯斯主演的勵志電影《甜心先生》中飾演的體育經紀人正面角色),未必人人都想要這種公平。”
NBA三大金牌經紀人
排名 經紀人旗下球員年薪總和(單位:美元) 球員數 全明星球員數
1 特勒姆186541988 38 9
2 唐 費根130190544 23 2
3 傑夫 舒沃茨123567700 21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