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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08月03日 23:00 | 進入體育論壇 | 來源:騰訊體育
騰訊體育訊 北京時間8月3日,足協發佈公告處罰南昌賽區,由於8月1日中超聯賽第十六輪南昌衡源與北京國安的比賽中,南昌觀眾向場內投擲礦泉水瓶等雜物,使比賽多次中斷,並且賽後圍堵相關車輛,造成不良影響,足協警告南昌賽區,罰款20000元。
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10年8月1日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第十六輪第121場南昌衡源足球俱樂部隊與北京國安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在南昌市八一體育場進行。
根據比賽監督、裁判員的報告和錄像,由於賽區設施不完善及安保措施不力,導致比賽中觀眾向場內投擲礦泉水瓶等雜物,使比賽多次中斷,並且賽後圍堵相關車輛,造成不良影響。
依據《全國足球賽區安全秩序規定》第十八條之規定,做出如下處罰:
一、對南昌賽區予以警告;
二、對南昌賽區罰款人民幣20000元。
望各賽區加強組織和領導,引以為戒,重視賽區的安保工作,規範賽場秩序,嚴格安檢制度,加強對觀眾的宣傳和引導,教育觀眾“文明觀賽事、理性對輸贏”,確保穩定、安全的賽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