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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07月27日 22:28 | 進入體育論壇 | 來源:CNTV
關於對青島賽區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
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10年7月25日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第十四輪第111場青島中能足球俱樂部隊與上海申花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在青島市天泰體育場進行。
根據比賽監督和裁判員的報告以及錄像,當比賽進行到68分鐘時, 因賽區安保工作不力,致使個別觀眾衝入場內擊打裁判,造成場上混亂。在比賽結束後,又有少數觀眾進入體育場一層通道,擾亂新聞發佈會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依據《全國足球賽區安全秩序規定》第十八條之規定,做出如下處罰:
一、對青島賽區予以警告;
二、對青島賽區罰款人民幣50000元。
望各賽區加強組織和領導,引以為戒,切實重視賽區的安保工作,規範賽場秩序,加強對觀眾的宣傳和引導,教育觀眾“文明觀賽事、理性對輸贏”,確保穩定、安全的賽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