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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徑——競賽規則

CCTV.com  2008年11月10日 16:29  進入體育論壇  來源:網易  

短跑、中長跑的名次判定

    在田徑比賽中,所有賽跑項目參賽者的名次取決於其身體軀幹(不包括頭、頸、臂、腿、手或足)抵達終點線後沿垂直面為止時的順序,以先到達者名次列前。在任一賽次中,按成績錄取進入下一賽次時如遇運動員成績相等,則終點攝像主裁判應考慮有關運動員的1/1000秒的實際成績。如果成績依然相等,則有關運動員均應進入下一賽次。如實際條件不允許,應抽籤決定進入下一賽次的人選。在決賽中第一名成績相同,裁判長有權決定是否重賽,若無條件重賽,則並列第一;至於其它名次成績相同,按並列處理。

短跑及中長跑的起跑

    在國際賽事中,所有400米或以下的徑賽項目,必須採用蹲踞式起跑及起跑器。

    發令員口令為“各就位”(on your marks)、“預備”(set),最後發令槍響。在“各就位”(on your marks)及“預備”(set)口令之後,參賽者應立即完成有關動作,否則屬起跑犯規。如果有運動員搶跑,發令員就會宣佈起跑犯規。對第一次起跑犯規的運動員應給予警告,除了全能項目之外,每項比賽只允許一次起跑犯規而運動員不被取消資格,之後每次起跑犯規的運動員均將被取消該項目的比賽資格。

    全能比賽中,如果一名運動員兩次起跑犯規,將被取消比賽資格。

    除此以外,在“各就位”口令發出後,以聲音或動作擾亂他人,也判為起跑犯規。在槍聲響起前有任何起跑動作,均屬起跑犯規。如因儀器或其它原因而非運動員造成的起跑,應向所有運動員出示綠牌。

    400米以上(不含400米)的徑賽項目,均採取站立式起跑。發令員口令為“各就位”,當所有參賽者在起跑線後準備妥當靜止後,便可鳴槍開始比賽。

分道跑

    在分道跑和部分分道跑的徑賽項目中,參賽者越出跑道,獲得實際利益或衝撞、阻礙其他參賽者,會被取消資格。如果參賽者被推或擠出指定的跑道,只要未獲得實際利益也未影響他人,可不取消其參賽資格。同樣,任何參賽者在直道中越出其跑道或在彎道中越出其跑道的外側,只要沒有獲得實際利益及阻礙他人,均不算犯規。

賽次和分組

    徑賽一般分為第一輪(Round1)、第二輪(Round2)、半決賽(semi-finals)和決賽(finals)四個賽次。而賽次的安排和分組,以及每一賽次的錄取人數等將根據報名參加比賽的人數決定。預賽分組時要盡可能把成績好的運動員平均分配到不同的小組中去。在其後的各輪比賽中,分組依據運動員在前一輪的比賽成績。如果可能,相同國家或地區的運動員應分開。

分 道

    運動員在所有短跑、跨欄和4100米接力賽中自始至終都必須在自己的跑道裏。800米和4400米接力賽,在自己的跑道裏起跑,當運動員通過搶道標誌線以後才能離開自己的跑道,切入裏道。運動員的跑道由技術代表抽籤確定。第二輪開始的各輪比賽,跑道的選擇還需依據運動員在上一輪的比賽結果,如排名前4位的運動員抽籤後分別佔據第3、4、5、6跑道,後4名抽籤排定第1、2、7、8跑道。

接力賽

    4100米接力跑是分道進行的,接棒者可以在接力區前10米內起跑。

    接力賽中,運動員必須在20米的接力區內裏完成交接棒。“接力區內”的判定是根據接力棒的位置,而不是根據參賽者的身體或四肢的位置。

    在4400米接力跑中,第一棒全程及第二棒的第一彎道是分道跑,第二棒運動員要跑至搶道線後方可自由搶道。第一棒的傳接必須在參賽者指定的跑道內進行,其餘各棒的傳接,裁判員根據第二及第三棒運動員通過200米起點處的先後,按次序讓其第三及第四棒的隊友在接力區內,由內至外排列等候接棒。所有接棒者均不可在接力區外起跑。

    接力棒必須拿在手上,直到比賽結束為止。完成交接棒後,運動員應留在本隊的跑道中以免因影響他人而被取消比賽資格。任何人掉了棒,必須由其本人拾回,而且要在不影響別人的情況下,方可越出自己的跑道以拾回接力棒。

跨 欄

    各參賽者必須在自己的跑道內完成比賽,當參賽者跨越欄架時,若其腿或足從低於欄架頂的水平線跨越,或跨越並非自己賽道上的欄架,或故意以手或足撞倒任何欄架,均應取消其參賽資格。

風 速

    在100米、200米和100米欄、110米欄比賽中,如果順風超過2米/秒,運動員創造的成績就不能成為新的紀錄。

公路賽

    奧運會公路賽包括男、女20公里競走、男50公里競走以及男、女馬拉松比賽。

    起跑 當發令員召集運動員到出發線以後,運動員按抽籤排定的順序排列。發令員槍響以後比賽開始,任何人兩次搶跑都會被取消比賽資格。

    取勝 軀幹第一個觸到終點線的運動員為優勝者。

    飲料站 在比賽的起點和終點應提供水和其它飲料,在比賽路線上每隔5公里設置一個飲料站。每一個飲料站內分別設有組委會提供的飲料和運動員自己準備的飲料。在兩個飲料站之間還要設置飲水用水站,運動員經過時可以取飲用水,還可以取浸了水的海綿為身體降溫。除了已經設置的站點之外,運動員不能從比賽線路的其它地方獲得飲料,否則將被取消比賽資格。

關於競走

    競走比賽有兩個核心規則。首先,競走運動員必須始終保持至少有一隻腳與地面接觸。其次,前腿從著地的一瞬間起直到垂直位置必須始終伸直,膝關節不能彎曲。

    比賽中有6~9名專職的競走裁判員監督運動員。按規則規定,他們不能借助任何設備幫助判斷,只能依靠自己的眼睛來判斷運動員是否犯規。當競走裁判員看到競走運動員的動作有違反競走技術的跡象時,應予以黃牌警告,並在賽後報告給主裁判。當運動員的行進方式違反競走技術的規定,表現出肉眼可見的騰空或膝關節彎曲時,競走裁判員須將一張紅卡送交競走主裁判。當競走主裁判收到針對同一名運動員的三張來自不同競走裁判員的紅卡時,該運動員即被取消比賽資格,並由主裁判或主裁判助理向其出示紅牌通知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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