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網消息:在進行夜訓時,原上海射擊隊隊員陳某過失將隊員阿澤(化名)擊倒致死,其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今天,陳某被閔行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陳某原繫上海市射擊隊隊員。2007年12月3日18時40分許,陳某在位於閔行區金都路3028號上海射擊射箭運動中心的射擊館內夜訓時,從一隊友處索得一顆自認為不能擊發的獵槍子彈,裝入槍膛後將槍口指向隊友阿澤(化名)的腹部嬉鬧並扣動扳機,致阿澤被槍彈擊中倒地,經醫院搶救無效而死亡。因陳某涉嫌犯過失致人死亡罪,他于2007年12月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8日被逮捕。
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由於過失而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屬情節較輕,依法應當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陳某能認罪,且被害人親屬已得到經濟賠償並表示諒解等,依法可在量刑時酌情予以考慮。陳某在公安人員接到報警至現場後如實供述罪行的行為,不符合自首的成立要件,故辯護人提出陳某有自首情節的辯護意見,不予採納。
責編:劉鑫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