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 員
輪椅橄欖球的規則結合了籃球、橄欖球和冰球等項目的特點而制定。每個球隊最多12名參賽隊員,每隊同一時間場上隊員不超過4名。上場4名隊員傷殘分值之和不能超過8分。
開 球
比賽由裁判員在比賽區的中圈內拋球開始。裁判員應在兩名互為對方的隊員之間將球向上垂直的拋起,其高度超過任一隊員能夠達到的高度。球在這兩人中任何一人觸到之前不能落地,否則要重新開始。其他隊員要待在中圈外的相應位置上。
比賽時間
輪椅橄欖球的正式比賽,每場比賽分4節,每節8分鐘,第1、3節後休息1分鐘。第2節後休息5分鐘。若出現平局要進行3分鐘的加時賽。每場比賽各隊都有4次暫停機會,加時賽有1次暫停的機會,每次暫停時間為1分鐘。
得 分
與籃球場地的3秒區類似,輪椅橄欖球雙方場地的底線附近有一個禁區。防守方允許有三名隊員在禁區內,而進攻方在禁區內的時間則不能持續超過10秒鐘。比賽結束時,得分多者獲勝。比賽時,只要進攻方隊員控制住球並且輪椅的兩輪都通過防守方的球門區的球門線就算得1分。
傳 球
在比賽過程中,運動員可以把球放在大腿上並推動輪椅移動,也可以把球直接傳給隊友,還可以擊地傳球;但是運動員必須在10秒鐘內作出傳球或運球動作,而且持球方應在15秒內把球傳過或運過中線,由後場到達前場。一旦球被帶過了中場,就不能夠再回到後場。
判 罰
比賽時,在得分、犯規、暫停、比賽中斷後,應該從邊線或球門線發球。進攻犯規要取消球權,防守犯規要判離場1分鐘(犯規隊員要待在受罰席上),如果對方得分,處罰將提前結束。當球員持球並在得分位置而對方犯規時,裁判員有權判進攻方得1分,取消防守犯規的罰出場1分鐘。
(來源:《北京殘奧會項目》北京體育大學出版社)
責編:Liu Anq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