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重比賽的場地、器材、設施
比賽場地
殘奧會的舉重項目的比賽場地規格最小為2.5 米x 2.5 米,最大為4.0 米 x 4.0 米。比賽場地的表面必須平整、堅實並且能防滑。場地表面與四週地面或舞臺的高度差不能超過10厘米。如果比賽是在高出地面的舞臺上進行,必須提供一個具有防滑表面的斜坡,以便於輪椅的上下。如果可能,最好能設置兩個斜坡,以節省比賽時間。
比賽器材
橫 杠
只有符合國際殘疾人奧林匹克委員會舉重項目標準的橫杠才允許用於比賽。橫杠必須是直的、有滾花、凹槽並且符合下面的尺寸:
(1)長度:不超過2200毫米。
(2)兩個內卡箍之間的距離:不超過1320毫米,不短于1310毫米。
(3)橫杠的直徑:不超過29毫米,不小于28毫米。
(4)橫杠和兩個卡箍的重量:25千克。
(5)套管的直徑:不超過52毫米,不小于50毫米。
(6)在直徑或橫杠上做出記號,保證記號之間能有810毫米。
鈴 片
鈴片必須符合下列規格:
(1)比賽過程中使用鈴片的重量誤差必須保持在它們所表示重量的0.25%以內。
(2)鈴片中間內孔的直徑:不超過53毫米,不小于52毫米。
(3)鈴片質量必須符合下列規格:
1.25千克—2.5千克—5千克—10千克—15千克—20千克—25千克
(4)為了衝擊紀錄,鈴片重量比當前紀錄的重量最少要增加500克。
(5)鈴片的顏色必須符合下列規格:
25千克—紅色;20千克—藍色;15千克—黃色;10千克和10千克以下——任何顏色。
(6)所有的鈴片必須清楚地標明重量,鈴片安裝時最重的鈴片放在最裏面,要從裏到外重量依次遞減,以便裁判員能清楚地讀到每一個鈴片的重量。
(7)第一個和最重的鈴片必須面向裏,其它鈴片面向外。
(8)最大鈴片的直徑不能超過450毫米。
卡 箍
(1)比賽過程中要一直使用卡箍。
(2)每個卡箍的重量必須是2.5千克。
長 凳
在殘奧會中,長凳必須堅固結實,為運動員提供最大的穩定性保障。長凳必須符合下列規格:
(1)長度
2100毫米長,要求表面平坦。
(2)寬度
長凳的主體寬度為610毫米,但是靠近運動員仰臥的頭部一端705毫米的地方,寬度為305毫米,為運動員兩側肩膀各留出152.50毫米的空隙。
(3)高度
從地面到長凳填充物的表面,長凳的高度不能超過500毫米,不能低於450毫米。不考慮表面填充物被壓下的狀況。
(4)支架
無論是可調整的支架還是不可調整的支架,從地面到杠鈴橫杠的垂直距離不得低於770毫米,不得高於1000毫米。兩個支架間用於擱置橫杠的寬度為1100毫米。運動員臥撐凳下應準備兩條綁縛帶。
責編:張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