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金門”事件,使得中國跳水隊和她的掌門人周繼紅再次成為媒體和公眾關注的焦點,屈指算來,這已經是中國跳水進入“周繼紅時代”之後的第N場風波了,在這些風波中,和于芬有關的風波就有四場。
這四場風波依次是──
1. 1998年1月,“國家隊重組風波”;
2. 2000年奧運會之前,“伏明霞復出風波”;
3. 2005年,“清華跳水隊員‘出走’風波”;
4. 2008年1月至今,“于芬獎金風波”。
上述這四場風波的焦點都是國家隊或者説是“‘周繼紅時代’的國家隊”,和領隊周繼紅有著密切的但並非唯一的關係──説“密切”很好理解、國家隊不是周繼紅的;説“並非唯一”,是因為上述這些事件和中國體育的整個體制都有著這樣那樣的關係,並非只和周繼紅、和國家隊、和游泳中心有關──而風波的內容,則都和于芬有關。
正是在四場風波接踵而至的過程中,本來並沒有直接矛盾、並無恩怨的周繼紅與于芬,確實帶著一些荒謬、幾分滑稽和很多不由自主,成為了矛盾的兩極。
伏筆:“國家隊重組風波”
1998年2月,中國跳水隊重新組建,周繼紅擔任領隊。
很多人對於這段歷史不甚了解,出現了很多錯誤,比如一家網站,在“于芬PK周繼紅”專題中,犯了一個極其簡單的常識性錯誤,説周繼紅是“2000年出任國家隊領隊”……
關於這場風波,有這樣幾個關鍵點:
第一,為什麼是周繼紅而不是其他人?
為什麼是“領隊”而不是“總教練”?
第三,這場風波為以後的各場風波埋下了怎樣的伏筆?
由徐益明任總教練的中國跳水隊是在1996年底被解散的,表象的原因是第二年有全國運動會,而深層的、本質的原因,則是因為徐益明面臨著對內對外的雙重矛盾:他在亞特蘭大奧運會後發表的一些觀點和言論,受到了當時國家體委領導的嚴厲批評;他在執掌中國跳水隊期間的一些做法,則在跳水界內部引起了多種矛盾。因此當中國跳水隊在全運會之後重新集結的時候,徐益明已經不是合適的主帥人選。
1997年全運會之後,為了完成1998年澳大利亞珀斯世界錦標賽的任務,中國跳水隊組建了一個有三位負責人的“臨時內閣”,其中就有周繼紅,她的任務是率隊訓練,另外兩人則分別負責後勤和行政管理──因此這個“臨時內閣”,實際上是由“訓練領隊”、“後勤領隊”和“行政領隊”三人組成的。
這個“臨時內閣”的“執政”效果極不理想:世界錦標賽上,中國跳水隊丟掉了全部四個奧運會項目的金牌。
在這種形勢下,必須有一個權威來挑大梁,經過當時的國家體委領導和國家體委訓練局領導的慎重考慮,這個被委以重任的人就是周繼紅──1998年2月新的國家隊成立之際,周繼紅以“領隊”身份成為這支新軍的掌門人,目標是悉尼奧運會。
那麼,為什麼是周繼紅呢?有三個理由──
第一個理由:周繼紅是中國跳水的第一個奧運會冠軍,這樣一支隊伍必須由一位內行來統領。
第二個理由:周繼紅的人事關係在國家體委,在當時的體制下,很難設想由一位來自地方隊的人擔任掌門角色,而且即使在現在,地方隊教練執掌國家隊教鞭的情況也是相當少見的,尤其是在我國的傳統優勢項目上──請不要認為這個“人事關係”問題無足輕重,她和本文的另一位主人公于芬之間還是有著微妙的聯絡,因為于芬雖然曾經是“中國跳水隊教練”,但是她當時的戶籍不在北京、人事關係也不在國家體委。
第三個理由:大膽啟用新人。實際上,當時的中國體育界正在經歷一個“換血”、“換將”、“換帥”的時候,當時的“四大少帥”都是像周繼紅這樣得到破格提拔的──中國男子體操隊總教練黃玉斌、中國乒乓球男隊總教練蔡振華、中國羽毛球隊總教練李永波和中國田徑隊副總教練馮樹勇──上述各位對於中國體育的貢獻都很大,即使執教成績似乎略遜一籌的馮樹勇也是功績卓著,因為沒有馮樹勇也會有劉翔,但是不會有奧運會冠軍劉翔!
那麼,周繼紅的身份為什麼是“領隊”而不是“總教練”呢?沒有人出來解釋清楚這個問題,但是其理由又是心照不宣的──
第一個理由:資歷。擔任領隊之前,周繼紅雖然在徐益明的國家隊裏工作過,但她不是主要教練而是助理教練、不是“長工”而是“短工”,並且當時還沒有“國家級教練”這個中國教練員的最高職稱。
第二個理由:徐益明。跳水和其他項目的最大不同,在於這是一個極端強調個體的項目,徐益明又是在對內對外的雙重矛盾中離開國家隊的,在這種情況下,由徐益明的學生周繼紅──徐益明親率周繼紅贏得了洛杉磯奧運會金牌──出山執教,顯然有利於化解以前的矛盾,換言之,周繼紅這個人選是一個連徐益明都不好提出異議的人選。
第三個理由:留有餘地。不管怎麼説,中國跳水隊的“領隊負責制”至少在一開始具有某種“權宜之計”的意味,一旦悉尼奧運會成績不佳,就存在著改變這種管理體制的可能。
那麼,這場風波和以後的歷次風波之間又存在著怎樣的關係呢?
徐益明離開國家隊之後,在廣州偉倫體校招了一批什麼都不會的小孩進行跳水訓練,他的理想,是培養一批未來的世界冠軍,這支隊伍由於種種原因沒有堅持下去,但是徐益明對於跳水的執著是值得欽佩的,並且也有不俗的執教成績──林躍和何姿都是在偉倫體校接受的跳水啟蒙──當然,徐總教練後來並沒有出來索取這兩位世界冠軍的獎金。
于芬離開國家隊之後,成為清華大學跳水隊總教練和該校教授,按照她的理想,是在學校的支持下建立一支“體教結合”的新型運動隊。
一時間,周繼紅、徐益明、于芬三位重量級人物“各霸一方”,似乎形成了“三足鼎立”的趨勢。
在此,我們還要研究一下三個人之間的關係:周繼紅是徐益明的學生,而且是“嫡系”學生,徐益明入主中國跳水隊的最大王牌就是周繼紅的奧運會金牌;于芬是徐益明傾心傾情予以提攜的助手,後來擔任了國家隊副總教練;周繼紅在當運動員的時候確實曾經跟于芬訓練過,不過當時于芬剛剛退役(她比周繼紅大三歲),與其説是給周繼紅當教練、不如説是給肖愛山教練(周繼紅在湖北省隊的教練、後任湖北省體育局局長,他的兒子是奧運會冠軍肖海亮)當實習生──打個比方,雖説是“一日為師終身為父”,但是“班主任老師”、“主課老師”、“代課老師”、“實習老師”等等這些關於“老師”的概念裏,多少還是有點兒區別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