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在清華大學跳水隊教練員于芬的獎金髮放事件中,曾經否認代領的吉勇24日寫下書面材料,確認他受委託領了于芬的獎金,也轉交給了于芬。11月26日,他在接受記者專訪時,講述了這件事的來龍去脈。
吉勇曾是清華大學跳水隊司機,2001年底調到該校體育部工作至今。
當初否認:只因實在記不起來
吉勇説:“今年(2008年)4月時,我當時正在工作,突然于教練打過一個電話來,問我有沒有替她領過錢。因為我離開那裏有七年了,一直和隊裏以及于教練沒有聯絡,很多事情我想不起來,於是我就説我現在説話不方便。她説這樣,你把你想説的話用短信發過來,我就發過去了。”
“後來我聽説,于教練跟游泳中心有些矛盾。中心也找過我,來到學校,給我出示了獎金分配表讓我確認。但是説實話,我還是沒有想起來。他們當時給我看的是複印件,我沒法辨認。”
“6月份時,于芬打電話給我,讓我去她的辦公室,讓我把之前發給她的短信內容寫成書面材料,我寫了。此後我再也沒有見過於教練,一直到今天。”
于芬此前曾對媒體説,她手中有吉勇否認代領的短信、書面證明以及錄音證據。對此,吉勇表示不知情。“可能是她單方面的錄音吧,我不知道”。
據吉勇介紹,他當年還在跳水隊時,工作人員非常少,除了財務就是他。“于教練也很忙,很多事情她顧不過來。我經常在外面跑,很多和中心溝通的工作都是我去的。游泳中心我去過幾次,也領過東西;但有時是帶隊員去中心,有時是去做別的事情。”
從否認到承認:讓筆跡鑒定説話
近一個月來,作為于芬“獎金門”事件中的一個關鍵人物,吉勇從此前的否認代領到現在承認代領,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
吉勇説:“我始終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讓事實來説話,並不是我偏向誰,或者受到什麼影響。”
“事情過了那麼久,我確實沒有印象了。之前中心拿給我看的是收據複印件,我還是回憶不起來。游泳中心很重視這件事,希望我能配合進行筆跡鑒定;我同意,也希望能把事情真相弄清楚,我到底是領了還是沒有領。鑒定結果證明,上面確實是我的簽名。”
“11月24日,游泳中心跳水部工作人員第四次來到學校,給我看收據原件,我仔細核對了,確實是我的簽名。於是,我寫下了一份書面證明,確認是我代領。”
錢是否送達于芬:領了肯定會交
吉勇表示,他代領的四筆錢共13390元交給了于芬,但沒有收據。
吉勇説:“我領了,肯定會交到于教練手上的,沒有委託書,也沒有收據。但肯定是于教練或跳水隊領導讓我去領的,否則游泳中心發獎金,什麼時候發,我一個跳水隊的司機,人家財務也不認識,能隨便去領錢就給嗎?”
傳説中的“吉勇説”:從沒炒作自己
吉勇表示,自從6月份他給於芬寫過書面材料後,就再也沒有見過於芬,也沒有聯絡過。在26日前,他從來沒有接受過任何媒體採訪。關於坊間流傳的很多“吉勇説”,還有他對於芬説的“那些都不是你的隊員,我怎麼簽字”之類的話,他説“都不是我説的”。
吉勇説:“作為清華人,我們不會炒作自己。我之前什麼話都沒説過。有些是于教練的個人行為,跟我沒有關係。自從我離開跳水隊後,我就是今年6月份見過她一次,寫完書面證明之後就再也沒有見過,這些天也從來沒有聯絡過。”
“事實就是事實,”吉勇説,“我可以對自己所説的每一句話負責。游泳中心的調查我一直是積極配合的,即使讓我出庭作證,我也是這麼説。”
關於壓力:沒搖擺不定,讓事實説話
因為“于芬獎金事件”,吉勇在近一個月內迅速成為“名人”,他是否感受到來自各方的壓力?
吉勇説:“這個我沒有想過,也沒有覺得有壓力。我只是代領獎金的人,現在就是配合取證,我想把事情搞清楚,還我一個清白。”
“我不是搖擺不定,也沒有替誰説話,我是根據事實説話。在11月24日沒見到原始收據前,我不能確定自己是否代領了獎金。24日我看到了原始收據,確認是我代領,這就是事實。即使讓我出庭,我也會作證的,”吉勇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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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胡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