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金門”事件再次升級,昨天(17日)下午,中國國家體育總局游泳中心召開新聞發佈會,正式就于芬獎金問題進行説明。游泳中心給於芬算了一筆賬,並非于芬説的上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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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只有26萬
游泳中心公佈了《教練員獎金髮放原則》,並根據《原則》計算了于芬自2000年以來可得獎金的數目──261325.5元:2007年世界錦標賽獎金25343元,仍未領取;2002年亞運會獎金21469.5元,已由於芬本人領取;2000年悉尼奧運會獎金180305元,由清華大學跳水隊工作人員代為領取了活期存摺;其餘獎金34208元,分別由其他4人代為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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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領人有筆跡為證
為于芬代領獎金的5人中,有4人已經證明當時就將代領的活期存摺或現金全部交給了于芬。至於于芬曾提到的“吉勇”否認代領獎金的問題,游泳中心表示,曾兩次向其核實有關情況,並徵得本人同意,經過司法鑒定,他在2000年前後代領的四筆共13390元獎金清單上的簽字為吉勇本人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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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芬涉嫌侵犯名譽”
游泳中心的委託律師鄧群表示,“我國的法律沒有規定公民能要求向社會公開賬目,于芬這樣的要求是不合理的。”他同時稱于芬舉報周繼紅貪污犯罪,屬刑事犯罪問題,她“舉報周繼紅貪污犯罪缺乏證據支持,這已經涉嫌侵犯周繼紅的名譽,成為了一種誣陷。”
于芬回應:獎金沒有那麼少
游泳中心公佈的賬目與于芬自己計算的上百萬相去甚遠,她對26萬多獎金的説法並不認可。
“游泳中心的賬目不代表調查結果,這樣擅自發表聲明是不負責任的,就像被告聲稱自己沒有偷東西一樣。”她表示,“已經把律師函遞給了監察局,那麼就需要監察局提供調查結果,如果這個結果我本人以及律師都認可了,我才不會再起訴。”
于芬表示26萬多的獎金太少了,“單單2000年悉尼奧運會就絕不可能只有游泳中心所説的180305元那麼少。”(記者 黃雙)
責編:Duan Hong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