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會之後,時任國家跳水隊副總教練的于芬在隊伍解散後,別離國家隊至今。之後12年間,于芬在清華跳水隊培養了伏明霞(復出後訓練)、何姿、林躍等一大批世界及奧運冠軍苗子。
(最新進展:于芬律師向總局提交證據 獎金可望短期內有結果)
作為中國最優秀跳水教練,她卻始終與國家隊無緣。
不接受國外高薪聘請,不認同國家隊員“準入”機制,不滿游泳中心獎金分配,屢向國家現行跳水體制和負責人發動“炮轟”的于芬,到底為什麼?為什麼國家隊始終不能對她敞開大門?
11月4日,國家跳水隊前副總教練于芬的代理律師王兆峰向國家體育總局監察局發出律師函,望監察局重新調查于芬舉報的“國家跳水隊領隊周繼紅侵吞獎金”事件。這使從10月底再塵囂而上的“于芬檢舉國家跳水隊獎金事件”又進一步,更加勾起眾人的好奇心和疑惑──于芬少拿了多少錢?她為什麼總是對國家跳水隊及其領隊周繼紅不依不饒?
到底她想要得到什麼?
風波起因:再次無緣國家隊
事實上,很多國家隊在獎金分配上都存在內部爭議,卻一直沒有被大張旗鼓地曝光于媒體及公眾視野,一位在國家體育總局工作多年的老幹部對《中國新聞週刊》解釋説,有的因為問題不大沒深究,有的因為當事人都還要繼續在這個圈子做事,所以就能忍則忍。另外,很多獎金出自地方各級政府、企業,甚至是個人,這部分獎金多數無從查證,也不可能按現行規定進行分配。而在國家隊受了“委屈”的教練員和運動員,往往也可以從地方找到“安慰”。
而在相關部門給出獎金清單後,于芬仍死死“咬住”周繼紅不放,也説明于芬真正在乎的並不是錢──重回中國國家隊執教,才是于芬最大的心願,為此她在這些年拒絕了無數來自國外的條件豐厚的執教邀請。
就在本文截稿前一天,《中國新聞週刊》在致電于芬時,她還“提醒”記者,“現在不能一直説不讓于芬進國家隊。如果人家讓于芬上了,我們還在那攻擊別人,就給另一批人抓了把柄了。”
沒有人能否認于芬是中國跳水項目最優秀的教練,而且她帶出的弟子,從伏明霞、郭晶晶到林躍等一系列運動員,持續不斷地在各大小比賽中獲得冠軍。本屆奧運會的冠軍中,有三名隊員直接來自於芬的培養,其中女子三米板、雙人三米板冠軍郭晶晶曾師從於芬5年多;女子雙人十米臺冠軍王鑫2001年進入清華跳水隊;男子雙人十米臺冠軍林躍出自清華。而中國男子跳臺頭號主力唯一的亞軍周呂鑫,于1998-2004年間在清華大學跳水隊受教于芬。
可自從1996年離開國家跳水隊後,于芬再也沒能回到國家隊。
雖然于芬在檢舉信曝光的第一時間就表態,自己檢舉獎金問題和自己想進國家隊沒有關係,也不是和周繼紅的個人恩怨。但仍有人猜測,在這個時候,再次拋出9個多月前的檢舉信,是緣于10月24日國家游泳中心公佈的奧運會後最新一批國家跳水隊運動員、教練員集訓名單,又一次將於芬及其現帶的清華弟子拒在國家隊大門之外,惹惱了于芬。
這份名單共有55人之多,但于芬和她現在的清華弟子無人在列。就連剛剛在全國跳水錦標賽福州站奪得女子三米跳板銅牌的施廷懋也不在名單之列──施廷懋已經在清華跳水隊練了兩年。
于芬的執教能力很強,這點無人質疑,被稱為跳水“夢之隊”的中國國家跳水隊三代女子領軍人物(高敏、伏明霞、郭晶晶),有兩個人是于芬一手培養的,其他世界冠軍級運動員就更多了。伏明霞是于芬一手帶出來的,而郭晶晶在於芬雕琢四年後,在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會前的國內選拔賽上,戰勝了伏明霞。
另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是,現在國家隊的許多骨幹和新興力量也都是于芬一手教出來的。2008年奧運會,中國跳水隊8個項目的集訓隊員中,6個項目有于芬帶出的隊員。“按照通常的教練員選拔,很多教練會跟著自己帶出來的優秀運動員一起進入國家隊。如果教練優秀,會固定地留在國家隊當任教練。”北京體育大學體育人文社會學教授熊曉正對《中國新聞週刊》説。
即使這樣,于芬還是無緣進入國家隊備戰奧運。
于芬在自己的博客上表示,2007年下半年,她曾正式向總局領導提出重返國家隊的申請,但回歸國家隊的申請公開後不到十天,她三次被游泳中心以不同形式、不同人、不同説法予以回絕。
于芬回到國家隊的障礙,不在其水平、不在政策,又在於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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