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4月1日電 背景資料:奧運會火炬接力的歷史
第一次奧林匹克火炬傳遞活動,是在1936年柏林奧運會。當時,一支點燃的火炬從奧林匹亞一直傳遞到奧運會的舉辦場地,途經7個國家──希臘、保加利亞、南斯拉伕、匈牙利、捷克、奧地利和德國,傳遞距離超過3000公里。
迄今為止,一共舉辦了16屆夏季奧運會火炬接力活動。
1936年柏林奧運會的火炬傳遞途經七個國家,共有3331名火炬手參加,歷時13天,傳遞距離達3187公里。
1948年倫敦奧運會的火炬傳遞同樣途經七個國家,共有1416名火炬手,歷時13天,傳遞距離達3365公里。
1952年赫爾辛基奧運會的火炬傳遞途經四個國家,共有3372名火炬手參加,歷時25天,傳遞距離達7870公里。
1956年墨爾本奧運會的火炬傳遞途經兩個國家,共有3608名火炬手參加,歷時21天,傳遞距離達20470公里。這也是火炬第一次在南半球進行傳遞。
1960年羅馬奧運會的火炬傳遞從希臘直接抵達意大利,共有1529名火炬手參加,歷時14天,傳遞距離達2750公里。
1964年東京奧運會的火炬傳遞途經12個國家,共有5244名火炬手參加,歷時51天,傳遞距離達26065公里。這也是奧運會火炬第一次在亞洲進行傳遞。
1968年墨西哥城奧運會的火炬傳遞途經5個國家,共有2778名火炬手參加,歷時51天,傳遞距離達13620公里。這也是奧運會火炬首次抵達哥倫布發現的新大陸。
1972年慕尼黑奧運會的火炬傳遞途經7個國家,共有6000名火炬手參加,歷時30天,傳遞距離達5532公里。
1976年蒙特利爾奧運會的火炬傳遞途經2個國家,僅有1214名火炬手參加,這也是歷史上傳遞人數最少的;歷時5天,傳遞距離為775公里,也是歷史最短的。
1980年莫斯科奧運會的火炬傳遞途經4個國家,共有5000名火炬手參加,歷時31天,傳遞距離達4915公里。
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的火炬傳遞途經2個國家,共有3636名火炬手參加,歷時83天,傳遞距離達15000公里。
1988年漢城奧運會的火炬傳遞途經3個國家,共有1469名火炬手參加,歷時26天,傳遞距離達15250公里。
1992年巴塞羅那奧運會的火炬傳遞從希臘抵達西班牙,共有10448人,首次超過一萬名;歷時51天,傳遞距離達6307公里。
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會的火炬傳遞共有13267名火炬手參加,歷時92天,傳遞距離達27890公里。
2000年悉尼奧運會的火炬傳遞途經13個國家,共有13300名火炬手參加,歷時127天,傳遞距離達27000公里。
2004年雅典奧運會的火炬傳遞途經27個國家,共有12102名火炬手參加,歷時78天,傳遞距離達78000公里。這是奧運聖火第一次在全球傳遞,也是第一次來到北京。(完)
責編:朱新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