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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芬獎金門扯成三角債 代領人:她也幫人領過錢

 

CCTV.com  2008年11月26日 08:05  進入體育論壇  來源:北京娛樂信報  

  于芬獎金門事件扯成三角債!國家體育總局游泳運動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證實,代領人吉勇已于日前寫下書面材料,承認他確實代領了于芬的獎金,也轉交給了于芬。至此,獎金門牽涉的五個代領人均先後表態領過獎金,並將獎金交給了于芬。

  而于芬昨天表示:從未讓人代領過獎金,也沒收到過獎金,因此不會起訴代領人,只會向游泳中心要獎金。

  于芬質問

  誰能證明我收到錢了

  于芬的律師王兆峰昨天告訴記者:“游泳中心的這些聲明只是證明有人代領了于指導的獎金,但是有什麼可以證明于指導收了錢?收了獎金起碼得有個收據之類的證明吧,現在誰有?現在吉勇説把錢交給於芬,但于芬還有吉勇説沒代領過獎金的短信和證明。”

  王兆峰否認可能就此起訴吉勇,他表示吉勇在這個事件中並不是重要人物,他説:“要起訴吉勇也得是游泳中心來起訴。于指導的獎金沒收到,于指導沒出過什麼委託書,為什麼獎金就可以代領,這件事該由游泳中心查清楚,而不是我們。”對於于芬何時會公佈手中關於吉勇的證據時,他表示要認真商量再做決定。

  談到下一步的舉措,王兆峰希望能儘快得到國家體育總局監察局的調查書面回復,他表示如果沒有這一回復,很多工作很難進行。

  中心證實

  獎金被代領人領走了

  國家體育總局游泳運動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前天證實,代領人吉勇已于日前寫下書面材料,承認他確實代領了于芬的獎金,也轉交給了于芬。

  此前,吉勇曾經否認代領獎金。游泳中心在清華大學有關部門的支持和配合下,經過司法鑒定,吉勇在2000年前後代領的四筆共13390元獎金清單上的簽字,係吉勇本人所為。

  吉勇在書面證明中,承認他確實代領了上述獎金,並且轉交給了于芬。

  代領人聲明

  錢已經給了于芬

  在於芬“獎金門”事件中共涉及5位代領人,除吉勇外,其他4人此前都提供了書面證明,承認代領,並且確認已將錢或存摺轉交給了于芬。其中兩位身為清華跳水隊工作人員的代領人還接受了新華社的採訪,他們均表達了希望于芬教練儘快訴諸法律途徑解決的態度,一位代領人表示:“請於教練到法院起訴或報案,通過公檢法介入,把這件事的真相弄清楚,還我們工作人員以清白。這些日子以來,壓力不是有一點大,而是特別大。我太鬱悶了。”

  記者昨天到清華採訪時,始終未找到吉勇。

  代領人甲委屈

  誰敢找她要委託書

  代領人甲在1998年就到了清華大學跳水隊,在隊裏可謂是一位“元老”。他自我介紹平時在清華跳水隊的具體工作是“跑跑腿兒”,正是受于芬指派去拿的獎金。“我取的是一張存摺,當時就交給她了,但我對於是什麼名目的錢並不清楚,但它是交通銀行的存摺。”

  代領人甲説,“于教練在跳水隊説一不二,有開除人的權力,她説讓誰去幹什麼事,誰還敢不去,誰還敢去找她要委託書。”

  代領人乙寒心

  于芬也幫人領過錢

  代領人乙曾是清華跳水隊隊員:“我領的是東亞運動會的錢,有四千多塊錢。我去領自己錢的同時,又幫于教練領了錢,回來後就在訓練場上轉交給她了,當時好多人都在場。現在她卻説沒有收到這筆錢,還説有些代領人她不認識,我心都涼了。作為隊員我不好多説什麼,只希望儘快澄清有關事實。據我所知,于芬也幫別人代領過錢,當時也沒有委託書和收據。”

  而一直被猜測為乙的李東偉(曾進入國家隊,並獲得過九運會男子雙人跳臺冠軍)昨天面對記者是否為乙的詢問時態度曖昧,“我不能告訴你”。信報記者 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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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Duan Hong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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