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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領人希望于芬趕緊起訴 于芬:從沒讓人幫領過

 

CCTV.com  2008年11月25日 07:21  進入體育論壇  來源: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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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領人呼籲司法介入

  吉勇書面承認代領獎金 于芬表示可能向上級部門繼續舉報

  據新華社電 昨晚,國家體育總局游泳運動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證實,代領人吉勇已于日前寫下書面材料,承認他確實代領了于芬的獎金,也轉交給了于芬。

  此前,吉勇曾經否認代領獎金。游泳中心在清華大學有關部門的支持和配合下,經過司法鑒定,吉勇在2000年前後代領的四筆共13390元獎金清單上的簽字,係吉勇本人所為。

  在於芬“獎金門”事件中共涉及5位代領人,除吉勇外,其他4人此前都提供了書面證明,承認代領,並且確認已將錢或存摺轉交給了于芬。

  代領者要求還清白

  據新華社電 清華大學跳水隊于1997年底成立,代領者甲于1998年6月在清華跳水隊工作至今。甲説:“當時確實是于芬指派我去游泳中心領獎金的,她作為清華跳水隊總教練,説和中心聯絡好了,讓我去領。我拿到的是一張北京交通銀行存摺,回來後當時就交給她了。我希望通過公檢法介入,把這件事的真相弄清楚,還我們工作人員以清白。”

  代領者乙是1998年1月進入清華跳水隊,當時身份是運動員。乙説:“我去游泳中心領東亞運動會的獎金,4000多塊錢。教練讓我幫她領她的錢,這很正常。回來後我在訓練場上給她了,當時好多人都在場。這件事前後我記得很清楚,因為這是我第一次去領獎金。”

  “現在她説從來沒有收到這筆錢,我的心都涼了,挺傷心的。我作為當事人,現在不好説什麼,只希望她趕緊起訴我們,或者報案。到了法庭上,我們就會有説明事實、澄清真相的機會了。”

  ■于芬回應

  我從來沒讓別人幫我領過獎金

  競報訊(記者楊萌)昨天深夜,記者在第一時間給於芬打了電話。在聽到新華社採訪的相關內容後,于芬表示:“我從來沒有讓隊員和工作人員為我領過獎金,我根本不知道文章裏説的甲和乙是誰。”同時她表示,這篇報道並不會影響她下一步要做的工作。

  于芬的代理律師王兆峰昨日已經將相關的質疑材料以快遞的方式再次遞交給國家體育總局監察局。王律師強調,作為實名舉報人,于芬應該得到一份書面回復。而如果總局監察局一直不給回復的話,王律師表示他們可能會採取包括訴訟在內的其他法律手段,也有可能向上級機關繼續舉報。

  對此,于芬表示:“游泳中心的回復漏洞太多了,我只是指出了幾個關鍵點。”于芬稱游泳中心的回復,她還是從網上看到的。“王律師在發佈會當天就去了總局,這個回復為什麼沒給他一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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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關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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