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沈雷)于芬與國家游泳運動管理中心的獎金糾紛事件,又有新動靜。昨晚,記者從不願透露姓名的知情人處獲知,于芬方面已完成一份書面材料,將於今日通過律師向有關方面遞交,並希望得到書面的正式回復。
在這份書面材料中,于芬方面主要提出五點質疑,包括對未公佈與于芬所獲獎金分配有關的全部獎金明細賬目、從未收到游泳中心在新聞發佈會中提到的銀行存摺、在所公佈的獎金計算賬目中有重大遺漏等問題。
于芬表示,游泳中心此前公佈的賬單中沒有將周呂鑫和林躍在2006年世界盃上應得的獎金計算在內,當時離開自己一年的周獲得男臺單人冠軍,離開兩年的林獲得跳臺單人亞軍和雙人冠軍,獎金近5萬元。“儘管游泳中心聲稱2006年獎金尚未申請下來,但我們感到困惑,為什麼2007年的獎金已經發放,而前一年的卻沒有申請下來。”
于芬方面對游泳中心未將雅典奧運會女子雙人臺冠軍勞麗詩的獎金計算在內也表示了疑惑。“中心表示勞麗詩是從廣東省跳水隊進入國家隊的,後來到清華大學訓練是廣東方面與清華大學跳水隊建立了合作培訓方式,係請其代為培養,因此計算獎金時的輸送教練應為廣東省教練員。如果勞麗詩是與清華大學跳水隊建立了合作培訓方式就沒有獎金,那為什麼周呂鑫、何姿等同樣是聯合培養方式,卻給於芬發放了獎金呢?”據于芬方面計算,涉及勞麗詩的獎金總額超過30萬元。
“于芬只是希望,體育總局監察局方面能儘快給自己書面的正式答覆,畢竟距離她作為實名舉報人向監察局遞交檢舉信,已經過去了10個月了。”知情人如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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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胡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