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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君波:違規購房“補差價”疑似“罰酒三杯”

 

CCTV.com  2009年05月25日 08:17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廣州日報  

  備受社會關注的溫州“購房門”已有處理結果:購房官員每人按不同的實際核定價補收差價款,市紀委對相關責任人溫州市舊城改建指揮部主持工作的原黨委書記、副指揮吳權書立案調查。(5月24日《新京報》)

  本來用於安置拆遷戶的143套安置房,卻被銷售給政府官員,經過一個多月的調查處理,責任人被立案調查理所應當,而官員的最後結果竟是補收差價款。如此“補收差價款”,與“罰酒三杯”何異?

  溫州市這些多建的安置房,既沒有取得房屋銷售的許可,也沒有按市場價定價,卻以“暫定價”的名義賣給政府官員,這本身就是違法行為。現在,讓他們“補收差價款”,等於把違法行為“漂白”了,錢一交,就可名正言順、心安理得了。

  這些官員能購買安置房,明顯有以權謀私的嫌疑。如果溫州市真要對其進行嚴肅處理,就如有的網友所建議,不僅應該“退錢騰房”,還要追收租金,讓他們真正花錢買教訓。但面對如此“嚴肅處理”,那些違規購房的官員們,不僅會“誠懇接受”,説不定還歡呼雀躍呢!

  想當年,香港特區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在2003年度財政預算案公佈增加首次登記稅前買車被曝光後,不僅補繳了稅額差價,還不得不引咎辭職。而溫州市對“購房門”的處理結果,不但讓他們吃了“定心丸”,實質上也“漂白”了其違法行為,如此“嚴肅處理”,究竟想讓那些違法違規者,從中吸取什麼樣的教訓? (高君波)

責編:張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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