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楊海東
一個月前,律師董正偉要求鐵道部公開兩萬億建設資金詳情、動車票價定價依據。4月28日,董正偉接到鐵道部回函,列出了兩萬億資金使用項目,但表示“動車組火車票價不屬於價格聽證目錄範圍”。 (4月29日新京報)
《政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第三條規定,“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和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等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應當實行定價聽證。”眾所週知,鐵路客運是我國主要的旅客運輸方式之一,由鐵道部管理營運,實為國有,不但承載著每年旅客吞吐量超過10億人次的壓力,更承載著社會公用事業服務大眾的重任。
鐵道部以動車組列車屬於高等級軟座快速列車,票價不在聽證目錄範圍為由,拒絕進行價格聽證,不僅有違價格聽證制度的主旨,更是將民眾意願拋在腦後。動車組自中國鐵路第六次大面積提速應運而生,並以較快的速度發展,且業已成為民眾出行首選的交通工具,其車票定價高低理所當然被民眾所關注。在一份五一齣行選擇交通工具的調查中,動車成為新熱點,各旅行社也紛紛推出了多條動車旅遊産品。
面對如此現狀,鐵道部僅讓普通車組票價“接受”民意,而唯獨“護著”動車,拒絕讓其走上價格聽證會,不但存在價格壟斷經營的重大嫌疑,同時也將有選擇的價格聽證帶到了“前臺”。
鐵道部之所以在價格聽證問題上做了這樣的“選擇題”,其目的顯而易見,就是為了避開民意的“追問”,讓動車“多賺一點”。坦率地説,動車組的投入使用和維護保養,需要大量資金,賺一點本無可厚非。但是鐵路客運作為公用事業,動車組列車再“高級”也是概莫能外,理應擔起服務的角色。再説,動車組是中央財政支持,是花納稅人錢而得到發展的,應該堅持“少賺多予”的原則,在動車票價的制定上,讓更多的公眾能接受。
俗話説,“人民鐵路人民建,人民鐵路為人民”。鐵路既然是人民所建,服務人民應是順理成章。事實上,民眾已是對動車票價偏高頗有微詞了,如若到了“望而卻步”時,鐵路客運豈不變成“人民鐵路人民建,人民鐵路為富人”了嗎?
因此筆者認為,動車不能避開價格聽證,應是一道“必選題”。
責編:唐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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