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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孜睿:天價罰單會不會成為富人超生的門票?

 

CCTV.com  2009年04月15日 17:0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千龍網  

    2007131,湖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通報:去年以來,湖北省共有1678名幹部、富人、名人超生被查處,其中,3名人大代表被罷免,4名政協委員被撤銷資格。孝昌縣龍騰水泥公司董事長歷少清因超生被罰76.55萬元,這是湖北省目前最大的一筆超生罰單。(《楚天都市報》11

 

  正如有專家所言,名人富人想生就生,長此以往,人為使得財富數量、聲望值與人口出生量成正比。而這種人口出生兩極分化現象,也必將造成一些不和諧因素。因此,嚴懲名人富人超生,勢在必行。然而,怎樣嚴懲呢?對此,我們注意到,很多地方都選擇了經濟重罰作為嚴懲名人富人超生的辦法。譬如湖北這一筆最大的超生罰單,還有,前不久安徽就對一名超生私營企業老闆徵收了60萬元社會撫養費。

 

  76萬元罰款,對於一個普通人來説,確實是一筆鉅款,近乎一個天文數字。可問題是,對於一些有錢階層尤其是具有超生慾望的富人而言,76萬元乃至更多就實在又算不上什麼了。試想:可以花數萬元吃一頓飯、能一擲百萬買一輛車,交76萬元超生罰款又有何難哉?

 

  長期以來,對於沒有行政公職的人員,超生處罰主要是由有關部門徵收社會撫養費。社會撫養費這個概念,是在2002年起執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出現的。不符合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但在事實上,繳納社會撫養費已經成為現實中富人明目張膽超生的擋箭牌,只要有錢,只要不怕罰,就可以公然超生。所以,繼續單純以提高社會撫養費數額作為嚴懲富有階層超生的懲治手段,其作用不僅不容樂觀,還有極其深遠的負面效應——不就是幾十萬嘛,小菜一碟!我們應當警惕,如此天價超生罰單由於作用有限而異化為富人公然超生的門票

 

  國家計生委主任張維慶表示,目前仍然要以依法徵收社會撫養費為主,在法律上研究加強處罰,在社會輿論上進行譴責。法治與德治雙管齊下,的確是一種可行的嚴懲之道,但在具體操作中究竟該如何法治、如何德治,卻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在我看來,要想嚴懲名人富人超生並取得實效,法治思路必須拓展,應儘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用更多的法律手段對單一罰款式處罰進行補充。與此同時,還要以制度跟進來督促道德自律,比如,應將名人富人超生納入誠信監督,建立企業或個人誠信體系,把這些人群的超生,和企業信譽度、個人誠信度挂鉤等等。

 

  通過相關措施使名人富人的違法超生空間變得狹小,道德成本加大,,名人富人超生現象才會真正得到遏制。至於缺乏制度支撐的天價罰單,不也罷。(原稿題目為“別讓天價罰單成為富人超生的門票”,新聞日期是2008年1月2日

 

責編: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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