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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價“農超對接”還不夠需引仲裁機制雙保險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14日 17:08 | 進入三農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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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解決目前我國多地出現的“菜賤傷農”局面,商務部日前要求各地商務主管部門組織引導大型超市進行産銷對接,採購農民“難賣”菜。“農超對接”能否有效破解“菜賤傷農”“菜貴傷民”難題?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對接蔬菜賣價高 超市需求量少

  “拿地産旱黃瓜來説,農民售價為每斤1.7元左右,但經中間商三次至四次轉手,市區內的售價就漲到每斤4元左右。”哈爾濱陽光綠特農産品有限公司總經理胡代美介紹,公司統一從農戶採購蔬菜,並負責配送到各大超市,避免流通環節層層加價。

  已經和大超市對接了三年的哈爾濱市呼蘭區富強晨光蔬菜專業合作社理事長王喜光説,“農超對接”減少了流通環節的成本,降低了蔬菜的損耗率。超市的收購價一般要比其他小商販高出兩毛錢左右,菜農從中得到了實惠。

  有20年種菜經驗的哈爾濱市呼蘭區富強村農民姜孝良是“農超對接”的受益者之一。他告訴記者,賣給超市的菜價要比賣給小商販每斤高出三四毛錢。

  雖然“農超對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農民的賣菜價格,但由於超市的採購量有限,對農民效益的影響並不是特別大。據有關專家統計,在全國蔬菜供應比例中,農貿市場佔70%,超市只佔30%,大部分老百姓仍然要購買經過層層加價的蔬菜。

  王喜光説,在蔬菜生産旺季,合作社一天上市的蔬菜量有15噸,但目前對接超市每天的需求量只有五六噸。姜孝良今年種了5畝蔬菜,旺季時每天能出産蔬菜1000斤左右,但超市每天從姜孝良購進的量只有200斤左右,剩下的菜還要通過小商販賣掉。

  高標準採購增加超市蔬菜成本 農民供貨不穩定影響對接

  “農超對接”減少了流通環節的費用,但超市中的蔬菜價格是否因此降低了呢?記者走訪哈爾濱市幾家大型超市發現,菜價並沒有明顯降低。在哈爾濱市衡山路一家超市內,市民朱女士説,超市平時的蔬菜價格並不比農貿市場價格低,一般只在打折時便宜些。到超市中買菜是因為超市中一般不會出現短斤少兩現象,而且質量有保障,買得放心一些。

  哈爾濱市一家大型連鎖超市接待科長劉春艷介紹,該店進貨選擇無污染、無公害的精品蔬菜,要求供貨商有相應資質,能夠提供綠色無公害的相關證明,價格也會比市場上的普通菜稍貴。

  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經濟與發展研究所研究員胡定寰説,相對於小商小販,超市在引進蔬菜時會進行多道檢測工序,對蔬菜品質、大小、重量、標準等方面要求較高,增加了採購成本。胡定寰認為,超市中的蔬菜和小商小販在農貿市場中售賣的蔬菜所蘊含的內在價值是不一樣的。“農超對接”減少流通環節的同時,也使蔬菜質量更有保證,將對建立農産品質量安全體系起到積極作用。

  記者採訪中發現,很多蔬菜專業合作社統一施肥,統一用種,蔬菜質量有保障。貼在超市蔬菜上的條碼就是蔬菜的農藥檔案和肥料檔案,超市的消費者可以通過條碼查到蔬菜在生長過程中使用的化肥和農藥。

  一些超市在看好“農超對接”前景的同時也有擔憂,農民能否長期穩定地滿足超市需求成為關注焦點。一家大型超市負責人表示,超市的需求量比較穩定,而且不能出現斷貨情況。但由於天氣、田間管理等因素影響,對接農民可能出現蔬菜減産或絕産的情況。為了降低超市在採購過程中的風險,超市會儘量拓寬採購渠道,在不同農民和合作社手中適量採購,所以一些農民和合作社才會感覺實際採購量不多。

  專家:引入訂單農業和仲裁機制雙保險

  業內人士指出,此輪蔬菜價格下降主要是市場供求關係發生變化影響的。去年同期蔬菜價格較高,農民種植預期強烈,蔬菜種植面積擴大。加上北方氣候回暖,和南北方蔬菜同時上市,農民手中蔬菜存量多,導致部分地區蔬菜價格下浮明顯。

  要想解決農民對市場信息不敏感的問題,訂單農業是重要方式之一。在實行訂單農業的哈爾濱綠園蔬菜種植加工專業合作社,農民按照合作社要求的品種、質量安排生産,由合作社統一收購、儲藏、加工、腌制、銷售。價格方面,農戶與合作社在當年春天按照適中價格簽訂合同,秋天收購時如果市場價格高於簽訂價,農民賣價就隨之上揚,若市場價較低,則按照合同規定價格收購。在以訂單農業形式開展的“農超對接”中,農民不再盲目生産,收購價格穩定,合作社承擔了市場波動風險,保證農民種菜效益。

  記者調查時了解到,雖然“農超對接”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農民賣菜價格,但在對接中仍存在一些問題。一些合作社負責人向記者訴苦,超市進菜的條件相對小商小販比較苛刻,特別是對蔬菜的“長相”要求嚴格。賣給超市的蔬菜一般都要“長”得比較規矩,不能奇形怪狀。“這樣一挑,也影響剩下蔬菜的銷售,但賣給菜販子一般就不存在這種情況。”

  此外,由於合作社都是由農民組成,大都欠缺對相應法律知識的了解,簽訂合同時個別超市玩文字遊戲,導致合作社和農民經常吃啞巴虧。無論是農民還是合作社,在面對超市時大都是一種弱勢地位,影響“農超對接”的長遠發展。有的合作社雖然和超市實現了有效對接,但由於無法承受部分超市過高的進場費和資金回流慢等問題,已主動從超市中退出。

  胡定寰説,一方面是合作社和農民,一方面是超市,在對接過程中難免會發生這樣那樣的問題,不能有效對接。應在蔬菜檢測、損耗過程中引入仲裁機制,通過第三方介入監督的方式保證“農超對接”的公平、公正,讓“農超對接”具有持續的生命力。(記者管建濤 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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