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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7-28日,中國城市森林論壇在湖北省武漢市召開,至此,中國城市森林論壇已經舉辦了七屆。中國城市森林論壇在國內外産生了重要影響,成為各地城市交流城市森林建設經驗、探討城市生態建設模式的重要平臺,成為向世界展示我國城市森林建設成果的重要窗口。
在第七屆中國城市森林論壇上,湖北省武漢市、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等8個城市被授予“國家森林城市”稱號,到目前為止,我國森林城市已達22個。
創建“國家森林城市”活動、舉辦“中國城市森林論壇”,是由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全國綠化委員會、國家林業局等單位成立的關注森林活動組委會組織開展的一項社會性活動,旨在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我國人口最集中區域生態建設,探索宜居和諧城市建設的現代模式,廣泛動員和組織全社會參與中國城市森林建設。
2004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為首屆中國城市森林論壇作出“讓森林走進城市,讓城市擁抱森林”重要批示,成為中國城市森林論壇的宗旨,也成為保護城市生態環境,提升城市形象和競爭力,推動區域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新理念。
“國家森林城市”要求城市生態系統以森林植被為主體,城市生態建設實現城鄉一體化發展。評價指標中有多項硬性指標,其中有:城市森林覆蓋率南方城市達到35%以上,北方城市達到25%以上;城市建成區---包括下轄區市縣建成區---的綠化覆蓋率達到35%以上,綠地率達到33%以上,人均公共綠地面積9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區人均公共綠地達到5平方米以上;江、河、湖、海等水體沿岸注重自然生態保護,水岸綠化率達80%以上;公路、鐵路等道路綠化注重與周邊自然、人文景觀的結合與協調,綠化率達80%以上;建成區內建有多處以各類公園、公共綠地為主的休閒綠地,多數市民出門平均500米有休閒綠地。
國家森林城市需要市民直接參與的硬性評價指標有兩項:全民義務植樹盡責率達80%以上;國家森林城市創建市民知曉率達90%以上,市民對創建國家森林城市的支持率達80%以上。
到目前為止,全國綠化委員會、國家林業局授予貴州省貴陽市、遼寧省瀋陽市、湖南省長沙市、四川省成都市、內蒙古包頭市、河南省許昌市、浙江省臨安市、河南省新鄉市、廣東省廣州市、新疆自治區阿克蘇市、浙江省杭州市、山東省威海市、陜西省寶雞市、江蘇省無錫市、湖北省武漢市、內蒙古呼和浩特市、遼寧省本溪市、浙江省寧波市、江西省新餘市、河南省漯河市、貴州省遵義市、四川省西昌市等22城市為“國家森林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