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寧口岸自8月實行果蔬出口直通放行制度至19日,已有6批162.78噸、貨值7.04萬美元的果蔬以直通放行的方式輸往俄羅斯,為企業節省成本約5000美元。
直通放行的出口貨物只需經産地檢驗檢疫機構施檢合格,就可憑通關單在報關地海關直接辦理通關手續,貨物滯留時間減少,通關效率得以大幅提高,平均減少40%的通關時間,為優質果蔬保鮮提供先決條件,較大幅度降低了口岸通關成本。為了使直通放行制度最大程度上惠及企業,東寧檢驗檢疫局定期召開企業座談會,深入企業走訪調研,問企于需。
出口直通放行是指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出口直通放行範圍內的貨物,經産地檢驗檢疫機構施檢合格後,直接簽發通關單,企業可憑通關單在報關地海關直接辦理通關手續,無需在口岸二次申報,口岸檢驗檢疫機構不再實施查驗。符合直通放行條件的企業,在報檢時可自願選擇檢驗檢疫直通放行方式或原放行方式。國家質檢總局按照低風險、可控制原則,統一制定可實施出口直通放行貨物目錄,並實行動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