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國家發改委發佈通知,要求地方放開種子、桑蠶繭和小工業鹽價格。在發改委官網上,此信息未出現在明顯位置,沒有解讀,也未列入熱點排行,農業主管部門、種子企業也都反應淡定。農作物種子地位特殊,之前每次政策出臺都會“一石激起千層浪”,這次卻悄無聲息。這究竟是為什麼呢?
瓜熟蒂落正逢其時
2000年種子法頒布實施後,種子市場放開,民營種子企業如雨後春筍般涌現;一系列保護中國種業,扶持種業發展的政策相繼出臺,中國種業高速發展,種子供應主體逐步多元化,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這期間,遇有特殊情況,有些地方政府也干預過種子價格,特別是關係國計民生的主要農作物種子的價格。比如2011年個別省(區)對水稻、玉米種子實行過限價,但都沒什麼效果,一則供需雙方“我行我素”,二則官方不予追究。在許多業內人士心目中,這些年就是這樣過的,中央未明令種子價格放開,但也從未管死,如今發改委部署放開種子價格,不過是徹底明確了國家的態度,讓種子市場主體——種子企業的自主權更加名正言順而已。
既然種子價格放開早晚會發生,那麼選擇在當下時機是否最為相宜?中國種子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李立秋認為發改委此舉非常適時。一方面,最近幾年主要農作物種子供過於求,這個時候放開價格利於激發市場活力。另一方面,種子價格放開要求有公正公平的市場機制,經過多年整治特別是去年開始的三部委聯合專項清理整頓,種子市場秩序明顯改善,市場評價機制正在建立,一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正在形成,而良好的市場環境必定能與種子價格放開相互促進,共存共榮。
有助於推動種子價格趨向合理
全面放開種子價格,最大的好處莫過於能夠保證種子優質優價。長期以來,我國種子價格偏低,傳統觀念衡量種子價格常用一公斤種抵幾公斤糧,即所謂的“種糧比”。李立秋認為,在2000年以前,在常規作物上用簡單的 “種糧比”還可以接受,因為那時對種子質量、包裝都沒有嚴格要求。種子法實施後,對種子質量和包裝有了嚴格規定,種子生産出來後,必須經過加工,發芽率、純度不達標就要轉為商品糧處理。高標準要求使種子成本大大增加,如果是雜交種,還有嚴格的制種環節和制種産量制約。所以,用簡單的“種糧比”來衡量種子價格的高低是不科學的。而在發達國家,常規種的“價值比”大約是8%-10%,雜交種在12%左右,轉基因種子更高,還要看轉了幾個基因,轉得越多,價格越高。這説明,我國的種子價格還有很大的上升空間。
事實上,種子企業也需要有這樣的利潤空間來進一步加大品種研發力度,提高種子加工水平,使種子的純度、凈度、含水量、發芽率持續保持高水準。當然,作為供需矛盾的一方,種子消費者一定希望種價越低越好,但是長此以往,企業沒有財力搞研發,種子産量、質量上不去,最終受害的還是農民。
不等於種子可以隨意漲價
種子價格放開後,會産生哪些副作用?應該如何應對?李立秋認為,種子價格放開最有可能帶來的是個別企業個別品種虛假宣傳,借機漲價。這就需要各級主管部門、執法部門加強監管。“監管不是干涉,而是依據法律法規規範企業的行為,比如做廣告時企業必須按品種審定的要求和語言宣傳産品,不得隨意誇大。”李立秋認為,實際上,借機漲價、虛假宣傳的企業是自絕生路,“我們的市場從根本上説應是誠信的市場,是競爭的市場,不講信譽的企業註定不會長久”。
據以往的經驗,任何一項政策的出臺總會伴著各種聲音,但從目前的局勢看,從中央到地方對種子價格放開無質疑、無抗議,讓新政令出臺如春風化雨般潤物無聲,新政令也悄然改變著市場,這也許正是放開種子價格政策獨特的成功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