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農機購置補貼監管工作,鞍山市農機局落實五項制度,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監管工作。
一是嚴格程序。要嚴格執行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程序,堅決按照補貼流程辦理,不得隨意簡化程序,嚴禁提前和超控制指標操作,嚴禁企業代替農民辦理補貼申請。農機購置補貼産品供貨企業不得向農民傳遞不實信息,誤導農民購機,損害農民利益。
二是加強核實。核實人員要切實負責,嚴格把關,現場核實查驗購機信息的真實性。
三是加強檔案管理。各級農機主管部門要按照《遼寧省農機購置補貼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切實加強對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檔案管理工作的領導,要指定專人負責檔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建立完善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確保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
四是切實履行監管職責。要在全面督查的基礎上,抓住重點地區、重點環節、重點企業開展監督檢查。
五是落實問責處罰制度。對於違反購機補貼政策規定和工作紀律的生産(經銷)企業,農機主管部門必須嚴肅查處,落實相應的處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