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稻、小麥、其它農作物秸稈每噸分別補貼50元、40元、30元
秸稈發電獎補資金直接補給秸稈發電企業
為加快推進秸稈能源化利用,促進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經省政府同意,近日省財政廳、省發改委制定印發《關於對農作物秸稈發電實施財政獎補的意見》,鼓勵和支持省內生物質電廠利用秸稈進行發電。
《意見》規定,按照“獎補和利用挂鉤,誰利用、獎補誰,利用越多、獎補越多”的原則,對秸稈發電企業利用我省農作物秸稈發電實行財政獎補,對在自然含水率以內的秸稈按照實際利用量實行分類補貼,其中水稻秸稈每噸補貼50元左右、小麥秸稈每噸補貼40元左右、其它農作物秸稈如油菜、玉米、豆類等每噸補貼30元左右。
《意見》要求,秸稈發電企業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秸稈發電財政獎補政策,從秸稈禁燒獎補資金中籌集和兌現補貼資金,並與秸稈發電企業簽訂協議,明確雙方的責任及權利義務,對秸稈發電企業年度秸稈收購量、利用量及財政獎補條件和標準等進行約定。秸稈發電獎補資金直接補給秸稈發電企業,由企業統籌用於秸稈收購、彌補發電成本等方面開支。同時,要求享受補貼的秸稈發電企業採取有效措施,不斷提高農作物秸稈在電廠燃料中的比重。
為保證秸稈獎補政策規範操作,《意見》要求各縣(市、區)要建立秸稈發電企業在農作物秸稈收購、利用等環節的統計、檢查和定期審計制度,確保獎補資金與利用量挂鉤的數據真實、準確。同時,採取公示制等多種形式,公開透明、陽光操作,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