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7月14日,省教育廳要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按照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以公辦學校為主,統籌安排,任何公辦學校不得拒絕接收,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據悉,按照要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在教育局官方網站公佈入學政策,在招生前兩周,要設立專門的服務大廳或窗口,公佈諮詢電話,張貼入學條件,接受家長諮詢。公辦學校要提前做好接受隨遷子女的準備工作。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居民戶口簿和暫住(居住)證、就業證明以及原籍所在地鄉鎮中心學校出具的外出就讀證明等材料,向流入地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就讀申請。
各接收學校要將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與城市學生統一管理、統一編班、統一教學、統一安排活動。在評優獎勵、入隊入團、課外活動等方面,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要與城市學生一視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