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沙雅縣、塔什庫爾幹塔吉克自治縣被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批准為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縣,至此新疆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縣已增至85個。
根據《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縣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縣管理實行“總量控制、適度進出、獎優罰劣、分級管理”的原則,申請新增開發縣的縣市須具備農業自然資源豐富,耕地資源比較充足,種植業、養殖業資源優勢明顯,開發後有利於提高農業綜合效益,增加農民收入等條件。同時也要求申請開發縣的縣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具備重視農業綜合開發工作,地方財政配套資金有保障,農民群眾自願搞開發的積極性高等條件。
據介紹,開發縣的試行期為1年,試行期滿後,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將直接組織或授權自治區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對新增開發縣的工作績效、機構設置、人員配備等情況進行考核。經考核合格的,將正式批准為開發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