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政府網7月1日訊 近日,四川省財政廳會同省發改委聯合下發了《關於停收和免收22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規定在全省範圍內停收和免收22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其中包括停收5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免收17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地方收入。
免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執行時間為2014年7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其中包括林業部門收取的森林植物檢疫費。
此項政策有助於進一步貫徹“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的方針政策,保持經濟總體平穩增長,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優化全省經濟發展環境。(四川省林業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