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政府網5月23日訊 為規範和加強受災林木的採伐管理,在總結各地執行2012年3月印發的《四川省受災林木採伐管理暫行辦法》的基礎上,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四川省林業廳對原暫行辦法進行了修訂完善,並於近日正式印發了《四川省受災林木採伐管理辦法》。
《辦法》依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增加了有關公益林受災林木採伐的相關規定;明確受災林木採伐審批權限在執行森林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同時,也適用四川省有關下放林木採伐審批權限的相關規定。《辦法》施行有效期為2014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鄭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