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廳、省財政廳日前聯合下發了《關於落實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的實施意見》,決定從今年4月份開始,在22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實施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為所屬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含特殊教育)邊遠公辦學校在編在崗(含特崗教師)的鄉、村和教學點教師發放生活補助,不包括縣城所在地學校教師。
根據意見,市、縣人民政府是落實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的責任主體,所需資金由省、市、縣財政共擔。河北省對各縣的平均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300元,每年按在崗10個工作月補助。市、縣人民政府將根據省定政策和當地實際情況,研究確定具體補助範圍和對象、補助標準等,要根據學校地域遠近、教師工作和生活條件的艱苦程度等因素合理分檔確定,重點向村小和教學點傾斜、向條件艱苦地區傾斜,不搞平均主義。各地超出省定平均補助標準和補助範圍的,超出部分所需資金由市、縣負擔;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是否納入補助範圍由各市、縣人民政府自主確定,並承擔所需資金。此外,生活補助是針對鄉村教師工作崗位的補助,不計入五險一金和退休費的計算基數,教師在崗時享受,離崗後自然取消。在編不在崗和在崗不在編人員、離退休人員等不享受生活補助,“三區支教”等享受國家其他政策補貼人員不在補助範圍。
河北省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具體包括:保定市的淶水縣、阜平縣、唐縣、淶源縣、望都縣、易縣、曲陽縣、順平縣;張家口市的宣化縣、張北縣、康保縣、沽源縣、尚義縣、蔚縣、陽原縣、懷安縣、萬全縣;承德市的平泉縣、承德縣、隆化縣、豐寧滿族自治縣、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記者 王敬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