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農牧廳和省財政廳聯合發佈《甘肅省2014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方案提出,對岷漳地震中受災的地區補貼比例可提高至50%執行。
該方案提出,今年農機補貼政策仍然覆蓋全省所有農牧業市縣(場),並向糧棉油作物種植大縣、畜牧水産養殖大縣、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全國農機化示範區(縣)、保護性耕作示範縣、岷縣漳縣地震受災嚴重地區適當傾斜。在補貼機具範圍上,我省自行增加5個品目,玉米小麥兩用收割機按小麥聯合收割機和單獨的玉米收割機分別補貼。今年的補貼範圍包含12大類39個小類,達到了118個品目機具;同時,對去年因地震受災嚴重的岷縣、漳縣、臨洮縣、渭源縣、隴西縣、臨潭縣、卓尼縣、迭部縣、舟曲縣、宕昌縣、禮縣、康樂縣、武山縣等13個縣,補貼比例可提高至50%執行。
該方案提出,補貼對象可以在省域內自主選機購機,並且允許跨縣選擇經銷商購機;對農民合作社和從事農機作業的農業生産經營組織、種糧大戶、農機大戶、已經報廢老舊農機並取得拆解回收證明的補貼對象,可優先補貼;在申請補貼對象較多時,要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採取公開搖號等方式確定補貼對象。在兌付方式上,今年全省嚴格按照“全價購機、定額補貼、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標準執行。
針對往年在農機購置補貼中出現的“三包”服務不到位、價格虛高、採取不正當競爭、出廠編號及銘牌不規範等各種違紀違法問題,該方案明確規定了審查、公示、監管、懲治等各個環節的應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