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貫徹實施《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草原資源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草原司法解釋)的第一年,也是農業部確定的草原執法監督年。一年來,農業部組織地方各級草原行政主管部門和草原監理機構深入貫徹實施草原法律法規和草原司法解釋,不斷加大對草原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發現和查處的違法案件數量較上年均有明顯增加,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案件數量也大幅增加,一批草原違法犯罪分子受到法律制裁,草原執法的威懾力得到明顯提升。
2013年,全國各類草原違法案件發案19185起,比上年增加533起,增長了2.9%。各類案件共涉及破壞草原面積22.97萬畝,比上年增加10.96萬畝,增長了91.3%。開墾草原仍是破壞草原性質最嚴重的案件類型,但案件數量近三年呈下降趨勢。2013年因開墾而被破壞的草原面積佔被破壞草原總面積的75.1%。內蒙古、新疆、吉林和黑龍江仍是開墾草原案件的高發區,四省區開墾草原案件佔全國的96.1%,開墾草原面積佔全國的99.4%。非法徵收徵用使用草原案件和非法臨時佔用草原案件發案數量較上年均有明顯增加,破壞草原面積也大幅增長。違反禁牧休牧規定案件仍是發案數量最多的案件類型。2013年此類案件數量較上年略有增加,佔發案總數的81.7%。違反草畜平衡規定案件發案數量較上年略有下降。這兩類案件數量持續保持在高位,表明落實草原補獎政策過程中,草原執法監督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非法採集草原野生植物案件發案數量較上年明顯增加,立案率有所提高。買賣或者非法流轉草原案件發案數量和涉及草原面積均較上年有所減少。違反草原防火法規案件發案數量較上年增加了3.44倍。
一、2013年草原違法案件基本情況
2013年,全國各類草原違法案件發案19185起,其中立案18767起,立案率為97.8%;結案18462起,結案率為98.4%。開墾草原、非法徵收徵用使用草原和非法臨時佔用草原三類案件共破壞草原面積22.97萬畝。買賣或者非法流轉草原面積5.91萬畝。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案件有279起,被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的案件有30起(見表1)。
從各類草原違法案件的發案數量看,違反禁牧休牧規定案件發案數量15675起,佔發案總數的81.7%,位居第一;開墾草原案件發案數量1384起,佔發案總數的7.2%,位居第二;違反草畜平衡規定案件發案數量890起,佔發案總數的4.6%,位居第三(見圖1)。
從破壞草原面積看,開墾草原、非法徵收徵用使用草原和非法臨時佔用草原三類案件共破壞草原22.97萬畝。其中,開墾草原案件破壞草原17.26萬畝,佔破壞草原總面積的75.1%;非法徵收徵用使用草原案件破壞草原4.23萬畝,佔破壞草原總面積的18.4%;非法臨時佔用草原案件破壞草原1.48萬畝,佔破壞草原總面積的6.5%。
從移送司法機關案件數量看,2013年,各地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79起,涉及開墾草原、非法徵收徵用使用草原、非法臨時佔用草原、違反禁牧休牧規定、買賣或者非法流轉草原以及違反草原防火法規規定等六類案件。
從各省區查處草原違法案件的數量看,內蒙古查處草原違法案件的力度最大,查處案件數量最多,全年共立案查處各類草原違法案件16899起,佔全國立案查處案件總數的90.0%。新疆2013年查處案件的力度也較大,全年共查處各類草原違法案件695起,查處案件數量排序由上年的第四位上升至第二位。各省區草原違法案件發生和查處情況(見表2)。
二、2013年各類草原違法案件的變化情況和特點分析
2013年,草原違法案件發案總數比上年增加533起,增長了2.9%。開墾草原、非法徵收徵用使用草原和非法臨時佔用草原三類案件破壞草原面積比上年增加10.96萬畝,增長了91.3%(見圖2)。
2013年,各類草原違法案件的平均立案率和平均結案率較上年均有明顯提高。平均立案率為97.8%,比上年提高1.0個百分點;平均結案率為98.4%,比上年提高0.6個百分點。表明2013年各地查處草原違法案件的力度和效率均有所提高。近三年草原違法案件的立案率和結案率變化情況(見圖3)。
2013年,各地以草原司法解釋出臺為契機,積極與司法機關溝通協調,加大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力度。全年共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79起,比上年增加154起,增長了1.23倍。近三年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數量的變化情況(見圖4)。
近三年各地查處草原違法案件的力度較“十一五”期間明顯加大。近三年年均立案查處違法案件17778起,比“十一五”年均增加878起,增長了5.2%;平均立案率和結案率分別比“十一五”平均立案率和結案率提高3.9個百分點和0.6個百分點。
(一)開墾草原案件變化情況和特點分析
變化情況:2013年,開墾草原案件發案數量比上年減少371起,下降了21.1%,發案數量近三年呈持續下降的趨勢;開墾草原面積比上年增加7.66萬畝。近三年開墾草原案件數量及破壞草原面積的變化情況(見圖5)。
特點分析:2013年,開墾草原案件破壞草原面積為17.26萬畝,仍是破壞草原性質最嚴重的案件類型。內蒙古、新疆、吉林和黑龍江仍是開墾草原案件的高發區,四省區開墾草原案件數量佔全國的96.1%,開墾草原面積佔開墾草原總面積的99.4%。其中,新疆開墾草原面積最大,達13.49萬畝,佔開墾草原總面積的78.2%(見表3)。
(二)非法徵收徵用使用草原案件和非法臨時佔用草原案件變化情況和特點分析
變化情況:2013年,非法徵收徵用使用草原案件發案159起,比上年增加122起,增長了3.30倍;破壞草原面積4.23萬畝,比上年增加3.26萬畝,增長了3.36倍。非法臨時佔用草原案件發案數量257起,比上年增加87起,增長了51.2%;破壞草原面積1.48萬畝,比上年增加0.04萬畝,增長了2.8%。這兩類案件近三年的變化情況(見圖6)。
特點分析:2013年,這兩類案件最顯著的特點是立案率有了顯著提高。非法徵收徵用使用草原案件的立案率達到93.1%,比上年提高了12.0個百分點;非法臨時佔用草原案件的立案率達到99.2%,比上年提高了9.2個百分點。但兩類案件的結案率有升有降。非法徵收徵用使用草原案件的結案率為91.9%,比上年提高了41.9個百分點;非法臨時佔用草原案件的結案率為80.8%,比上年下降了8.1個百分點。
(三)違反禁牧休牧規定案件和違反草畜平衡規定案件變化情況和特點分析
變化情況:2013年,違反禁牧休牧規定案件發案數量15675起,比上年增加362起,增長了2.4%。違反草畜平衡規定案件發案數量890起,比上年減少19起,下降了2.1%。從這兩類案件近三年的變化情況(見圖7和圖8)可以看出,2011年實施草原補獎政策後,各地落實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的力度不斷加大,查處兩類案件的數量大幅增加。2013年,兩類案件數量持續保持在高位,表明落實草原補獎政策過程中,進一步強化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執法監管的任務依然艱巨。
特點分析:這兩類案件有兩個顯著的特點:一是發案數量多。2013年,這兩類案件發案數量佔各類案件總數的86.3%。二是主要集中在內蒙古。2013年,內蒙古立案查處違反禁牧休牧規定案件和違反草畜平衡規定案件的數量分別佔全國的96.5%和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