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賴永峰 劉興報道:江西省日前印發《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全省金融業改革發展的意見》,從健全完善金融機構體系、完善發展金融市場體系、強化金融業扶持政策、優化金融生態環境、健全金融業發展保障措施等5個方面推出30條舉措,構建結構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
“‘金融30條'有4大亮點:引機構導向更為明確、引資金目標更為清晰、引人才力度明顯增強、優環境措施更加具體。”江西省政府金融辦主任劉福林介紹,“金融30條”在做大做強江西金融“地方軍”作了不少突破,如引進戰略投資者組建省級法人銀行、江西省股權交易所力爭年內啟動“四板市場”、省金融控股集團打造大型金控集團、組建省級再擔保公司等。根據意見要求,江西還將逐步探索建立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的中小銀行和村鎮銀行,力爭2018年內實現村鎮銀行縣域全覆蓋,鼓勵民企設立或參與組建金融租賃公司、消費金融公司、財務公司等。
“金融30條”多處提出加大“三農”和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包括支持各地設立中小企業融資續貸中心;爭取每個縣尤其是工業園區至少設立一家財政出資的融資擔保公司;鼓勵銀行業機構探索開展商標、專利、政府採購訂單等質押貸款,以及大型農機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切實解決農民和小微企業貸款難題等。
為了營造良好的金融發展環境,江西省將加快建設“信用江西”。探索在設區市建立小微企業信用信息輔助管理系統,進行小微企業信用信息採集和信用評價。鼓勵金融機構、融資擔保機構、小額貸款公司利用抵押物剩餘價值進行擔保和反擔保,並作為順位在後的抵押權人辦理抵押登記。有關法定登記部門對金融機構、融資擔保機構、小額貸款公司處置不良資産和辦理抵債資産登記手續將優化流程、簡化手續、降低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