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林業廳下達了2014年全省皆伐面積限額124萬畝,相當於2010年全省實際審批皆伐面積,與2013年皆伐面積限額相比有較大幅度放寬。此限額包括主伐、更新採伐、其他採伐等各採伐類型中採用皆伐方式的採伐面積。省林業廳要求各設區市在2月28日前,將除預留10%用於年底調劑外的其餘皆伐面積限額分別分解下達到縣。各縣級要科學測算,預留適當的皆伐面積限額,用於解決危險性森林病蟲害除治和森林火災等災害及佔用徵收林地採伐需要而進行的皆伐,其餘限額應在3月31日前按森林資源等有關比例公平、公正分解到“集體林計”和單獨編限單位。(福建省林業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