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歲的孫世昌緩緩走在兩塊土地間的道路上,路旁立著的電線桿上貼滿了“清參池”廣告。這兩塊各有近百畝的土地目前養著海參,但2010年秋天之前,它們還是稻田。孫世昌是稻田的承包人。
“這只是我原來4000畝稻田的一部分。”孫世昌指著海參圈説,這裡曾位於農業部水稻萬畝高産創建示範片,但如今萬畝稻田難覓蹤影。
孫世昌是與大連市陽光農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陽光農業”)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不久前,他向有關部門舉報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庚久騙取國家鉅額補貼。
孫在舉報信中稱,李庚久2002年前後將7000余畝鹽地改造為水稻田,卻將面積虛報為上萬畝,獲取造地補貼6000多萬元。孫世昌説,李庚久“偽造”了他與其他承包戶的合同,並以此套取了大量國家種糧補貼。
不過,莊河市農村經濟發展局(以下簡稱“農發局”)、國土資源局土地整理中心有關負責人近日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經過他們核實,舉報所言的情況並不存在。
被指虛報造地面積
孫世昌家住遼寧省丹東市東港市,曾在2005年被上級評為“種糧大戶”。
他所舉報的陽光農業,位於與東港市相鄰的大連莊河市。工商註冊資料顯示,該公司成立於2002年7月,註冊地址為遼寧省莊河市鞍子山鄉五塊石村,法定代表人為李庚久,擁有土地面積為13平方公里(約2萬畝),資産1.2億元。
中國青年報記者了解到,1998年起,時為莊河市國有黑山鹽場黨委書記兼廠長的李庚久將買下的兩萬畝鹽池對外承包給4家種糧戶用於改造糧田,2002年起,鹽池陸續被改造為鹽地水稻田。
孫世昌對此次造地仍有印象。他回憶,造地主要由李庚久組織操辦,自己曾派一輛拖拉機支援。2003年底,孫世昌與李庚久簽訂了承包合同,承包了其中的4000畝地。
在孫世昌看來,那次造地,李庚久僅是對土地進行“初步改造”。因為2005年耕種時,他自己又進行了進一步改造。
由於種種原因,合同在2010年5月提前解除。按照解除合同時的約定,李庚久應賠償孫世昌600萬元,但目前還有200萬元未到賬。
幾經輾轉,孫世昌開始了舉報之路,當年的造地面積成為舉報內容之一。“李庚久的一畝地改造費花了320塊錢,改了不超過7200畝地。”孫世昌稱,李庚久彼時虛報畝數為一萬畝,騙取國家6000萬元以上的造地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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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筆賬,李庚久並不認同。他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他從2002年起開始把鹽場改造成可耕作的土地,面積共計13000畝,總造價為7000萬元。
“當時,國家給的造地補貼是每平方米10元。”李庚久説,換算之後,造地補貼為每畝6000元,自己共獲得7800萬元的農用地改造補貼款。
這一數據得到了官方證實。1月15日,莊河市國土資源局土地整理中心主任郭宏向記者出示了一份關於陽光農場改地造田的統計數據,數據顯示,陽光農業從2002年至2005年改造糧田總計約13000畝。
其中,2002年4月至11月,陽光農業新增耕地為195.2公頃;2003年4月至7月,新增耕地212.4公頃;2003年10月至2004年4月,新增耕地393.1公頃;2005年,新增耕地69.6公頃。
郭宏稱,土地改造資金補貼由大連市國土資源局在2002年至2004年間下發。
“真假”承包合同
按照孫世昌的説法,他與倪振洋、張忠林等承包人,均被李庚久“炮製”了多份虛假的承包合同。
孫世昌向中國青年報記者展示了他自稱被偽造的“真假”合同。其中,第一份簽訂日期為2003年12月1日,約定李庚久租給孫世昌有機水稻基地共4000畝,承包期限為15年,即200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按照日期,第二份合同則是2004年11月19日簽訂的。與第一份合同不同的是,承包面積由4000畝增至5000畝。
孫世昌告訴記者,他掌握的兩份合同中,只有4000畝那份是真實的,另外一份是李庚久2004年找到他,提出希望重新簽訂合同更改面積,“多出的1000畝,是道路、水渠等的面積”。
倪振洋“真假”合同的份數稍微多一些。一份日期為2004年10月19日的合同載明,他租用有機水稻基地2000畝,另外兩份合同簽訂日期均為2004年11月19日,面積分別是1800畝、2800畝。
倪振洋受訪時稱,他實際種植水稻的面積只有1800畝,李庚久2004年也曾找到他,提出重新簽訂合同,理由是“想向上面要些政策”。
同樣是2004年11月19日,張忠林及另一位叫林德昌的人也分別與李庚久簽訂了面積為900畝、1100畝的合同。
“林德昌根本不是種糧戶,他和李庚久是好朋友,幫他簽了一份虛假合同。”孫世昌在舉報信中稱。不過,多位知情人告訴記者,林德昌已于2013年去世。
在孫世昌看來,李庚久簽訂多份合同,目的是為了多報面積,以獲取種植補貼。他稱,李庚久上報的面積是9800畝,而他們實際種植面積約在7000畝。
記者在莊河市農發局查詢到了孫世昌、倪振洋、張忠林與李庚久簽訂的承包合同,簽訂日期均為2004年11月19日。
但意外的是,在農發局存檔的合同中,孫世昌、倪振洋、張忠林的承包面積分別為5000畝、2100畝和1300畝。倪振洋、張忠林均向記者表示,他們不記得曾簽過2100畝、1300畝這個面積的合同。
至於林德昌,農發局分管種植畜牧業的副局長徐曉峰表示,“沒有聽説過林德昌這個人”。他説,發放補貼以李庚久最終上報的這三份合同為準,至於為何存在多份合同,農發局並不知情。
那麼,為什麼孫世昌、倪振洋、張忠林會有多份合同呢?李庚久解釋稱,2004年,他打算申報有機食品認證,便決定與孫世昌等人重新簽訂合同。恰好張忠林不打算再耕種,於是把這部分1000畝面積加到了孫世昌的合同中。
但是,記者注意到,張忠林一份合同的簽訂日期,仍然為2004年11月19日。
與此同時,孫世昌等人簽訂日期為2004年11月19日的合同中,的確存在“重新簽訂合同”等類似表述,且承包合同書多了兩頁,內容為關於加強有機食品監督、管理的約束。
不過,關於有機食品管理的表述,在孫世昌2003年簽訂的合同中就已經出現。
李庚久説,他曾申請到有機食品認證,後來因沒達到一些要求而被登出。莊河市農發局受訪時稱,李庚久沒有通過有機食品認證。
對於李庚久更改合同面積的説辭,孫世昌並不認同。“當時,他告訴我,説倪振洋、張忠林都簽了,後來我也只好簽了。”
海參圈是否曾拿種糧補貼?
中國青年報記者經多方證實後發現,原來的稻田確有部分改成了海參圈。孫世昌稱,在部分稻田改為海參圈之後,李庚久仍然領取了上述稻田的種糧補貼,可能有上千萬元。
農發局對此予以否認。徐曉峰向記者出示了陽光農業享受糧食綜合直補的相關數據,數據載明,陽光農業自2006年至2013年獲得糧食直補款合計為351.79萬元。
按照徐曉峰的説法,從2006年起,陽光農業開始享受國家糧食綜合直補的政策。此時,陽光農業水稻種植面積為8401.63畝,補貼標準每畝30.4元,當年共補貼25.54萬元。
8401畝的數量一直持續到2010年。2011年11月,李庚久將部分水田改為海參圈,隨後,糧食直補的面積逐年減少,2011年、2012年均為6400畝,2013年下降為3200畝。
李庚久向記者表示,自己2006年起領取糧食直補,同時,按照合同約定,“上級無論以什麼名義給的各種補貼及優惠政策,全部由甲方享受,乙方無權享受”,這部分補貼均由李庚久一人享受。
這一點在農發局的情況説明得到證實。相關文件載明,補貼原則上由原承包人享受,當事人之間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記者了解到,李庚久的水稻田改為海參養殖圈,與2010年大連市籌備建立瀛滸經濟區有關。彼時,陽光農業所在地正好位於該經濟區的起步區內。
“2010年3月通知不要種地,説要建一個瀛滸經濟園區的辦公樓。”孫世昌回憶,李庚久來找他解除承包合同,但承包地還有4年到期,他的損失巨大。
令孫世昌沒想到的是,在合同解除之後,由於種種原因,瀛滸經濟區的規劃流産了。
李庚久説,也正是在這個秋天,他決定將部分土地改養海參。他告訴記者,這塊曾是鹽場的土地並不高産,每畝年産量為六七百斤,只能賺八九百元。改成海參之後,預計每畝可以收入兩千元左右。
按照《土地管理法》規定,這一舉措並未改變土地的農業用地性質。
孫世昌對李庚久養海參圈的時間起點並不認同。他説,李庚久是2010年5月起著手改造養海參圈的,至2012年共有6000余畝耕地被改造成養殖圈。
記者注意到,陽光農業位於農業部水稻萬畝高産示範片,該示範片共有陽光農業、東方農莊兩家公司,總面積規模11700畝,由農業部種植管理司、大連市農村經濟委員會和莊河市人民政府于2012年4月10日掛牌。
“2012年大連市下達我市糧油高産創建示範片3個,每個片農業部補貼20萬元,其中鞍子山鄉高産創建示範片以陽光農業和東方農莊主核心區,計劃補貼15萬元,2012年末驗收時,陽光農業有部分水稻田改為水産養殖圈,所以資金未撥付。”莊河市農發局提供的《情況説明》稱。
但是,不久前,這塊示範牌已被摘下。對於萬畝示範片,徐曉峰稱,只要核心區達到1000畝以上、輻射面積達到萬畝即可申請。
孫世昌對有關部門及李庚久的解釋並不認同。他堅稱,據推算,李庚久目前剩餘的水稻種植面積沒有達到官方所言的3200畝,“如果去調查附近轉角樓水庫的水費等數據,可以發現線索”。
李庚久表示,對於此間爭議,他保留了部分合同,尋找後將於近日提供給記者。
1月17日下午,記者聯絡了莊河市委宣傳部,新聞科負責人表示將協助調取轉角樓水庫的相關數據。
本報將繼續關注此事進展。本報記者 高四維 盧義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