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6日,本版刊登報道《肉店被砸,經營糾紛?》,通過對江西弋陽雙匯冷鮮肉店被砸一事的深度調查,披露了弋陽縣政府有關部門出臺與國家規定不符的文件、公務員違規承包生豬屠宰場等事實。
報道刊出後,江西省委、省政府和省紀委、省監察廳高度重視。省委主要領導作出專門批示,對調查處理工作提出明確要求。隨後,江西省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對事件展開調查。近日,江西省紀委、省監察廳有關負責人接受本報記者採訪,通報事件調查結果。
調查認定,當地存在違規出臺文件、官員打擊報復市場同行等問題
圍繞事件所涉及主要問題,調查組查明,弋陽縣政府辦公室存在違規出臺文件、設定市場準入條件的問題。據介紹,2013年9月26日,胡長劍(縣內貿辦主任)作為擬稿人,弋陽縣政府分管商業供銷工作的副縣長王媛和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黨組成員艾旺華作為簽發人,以縣政府辦公室的名義正式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縣豬肉類産品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弋府辦字〔2013〕145號)。《通知》規定,對外地豬肉實行市場準入和備案制度。
根據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不得限制外地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經檢疫和肉品品質檢驗合格的生豬産品進入本地市場。
調查組查明了葉金華(縣內貿辦主任科員)違規承包生豬定點屠宰場的問題。弋陽縣內貿辦(全稱為弋陽縣國內貿易管理辦公室)設立於2013年3月18日,與縣商業總公司、供銷社合署辦公,三塊牌子一套人馬,既是行政主管部門,又是市場經營主體。2012年8月,縣商業總公司新建機械化屠宰場竣工投入使用,經批准,2012年8月20日,葉金華簽訂了屠宰場承包合同。
此外,調查組認定存在葉金華利用政府職權、利用聯合執法隊伍,謀取私利、打擊報復弋陽雙匯冷鮮肉店等特定市場同行的情況。
多方整改,相關責任人被免職撤職
據介紹,事件發生後,有關部門採取了多項措施進行整改。
據介紹,葉金華已被停職處理,同時終止其對生豬屠宰場的承包經營權;弋陽縣人民政府出臺了《關於貫徹落實省商務廳關於進一步做好生豬屠宰行業管理工作的通知》,將含有違法設置行政許可內容的弋府辦字〔2013〕145號文件予以廢止。
此外,江西省有關方面還追究了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分別給予弋陽縣副縣長王媛、縣政府黨組成員艾旺華行政警告處分;給予弋陽縣內貿辦主任胡長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處理,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縣內貿辦主任科員葉金華留黨察看處分,行政撤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