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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日報農村版》報道了河南省方城縣1萬多畝小麥因違規引進新品良種不同程度歉收的新聞。
眾所週知,所謂良種,是科學家精心研究和培育的優良品種。推廣良種的目的,是要提高農作物的産量、增加農民的收入。可發生在方城縣如此“禍起良種”的新聞委實發人深省。
教訓有三:
違規推廣是禍首。據新聞披露,“新麥26”是河南省農科院研發出的新品良種,經國家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審定通過。但這一良種雖好並非誰種誰好,其種植範圍受限。專家的審定意見標明,該品種只適宜在黃淮冬麥區南片的河南(信陽、南陽除外)、安徽北部、江蘇北部、陜西關中地區高中水肥地塊早茬種植。專家之所以劃定該品種的種植範圍,足以説明地理環境與氣候對農作物的生長至關緊要。既然科學家將南陽劃為“新麥26”禁種之地,作為南陽轄域的方城本應禁止引進。但令人遺憾的是,該縣農業局劉副局長卻居然幹出違背專家本意違規推廣的怪事。
婦唱夫隨是主因。誠然,按照行政職權範圍,作為縣農業局的領導只能以確保農民利益為己任,充當“監督員”和“裁判員”的角色,對轄區的種子嚴管細控,本不應直接插手良種推廣之事,更不應赤膊上陣,充當名副其實的“種子推銷員”。但該副局長之所以親自上陣,將不宜推廣的“新麥26”改為適宜推廣,並由在推銷種子的合作社擔任理事會長的妻子負責推銷。上演了“婦唱夫隨賣良種”的瘋狂鬧劇。正是由於該副局長的職權威力,該縣十幾個鄉鎮的眾多農民被迫成了“新麥26”的試種者。
監管缺位是推手。縱觀“禍起良種”的前因後果,也無不折射出官員用權的監管缺位。“新麥26”能在方成縣10多個鄉鎮普遍推廣種植面積達1萬多畝,足見該副局長推廣的效力之高。但問題是,“新麥26”禁在此地種植的常識劉副局長因利欲熏心故意顛倒黑白,但其他官員為何就一無所知?無人給頭腦發熱的劉副局長“潑冷水”。從執政為民的視角看,如此大範圍地引進新品良種,係事關全縣眾多農民切身利益的大事,作為監督種子的主要職能部門為何沒有採取市場調查論證?倘若該副局長的上級和新品良種所推廣的鄉鎮幹部能對此良種問個子丑寅卯,知其方城不宜種植立馬剎車,又如何會有禍害一方百姓的嚴重良種違規推廣事故?因此,“禍起良種”,既是以權謀私種下的惡果,也是權力缺位惹的禍?!
多年科學種田的經驗揭示出一個人所共知的道理,要讓農民“富口袋”,先要農民“富腦袋”。倘若“新麥26”不宜在南陽種植的基本常識家喻戶曉,方城的農民朋友又怎會拿著自己的血汗錢往水裏扔?! (陳有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