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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寧6月27日電(記者 李斌、程群)每平方米違法建築,成本僅需幾百元,拆遷時則可能套取幾千元補償款。一些“公司化”運作的“種房”專業戶與村民“利益捆綁”,哪規劃重點項目就在哪搶建違建,形成“種房”套補黑色利益鏈。
隨著城鎮化的推進,近年來全國多地都出現了這股“種房”歪風,為何“種房大軍”屢打不絕?“新華視點”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土地增值驅動 遊資“種房”套利
廣西柳州市規劃建設“白雲大橋”的消息去年底傳出後,市郊的社灣村突然冒出數十棟違法建築。這些建築有個共同點:體積龐大,樓高五六層,內外都沒有裝修,很多甚至未安裝門窗。
“這些突擊搶建的違法建築,將被強制拆除。”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柳東分局副局長曾令芳説,有村民租地給“公司”用於“種房”,企圖套取高額拆遷補償。
柳州市柳東新區管委會主任何煥全説,現在是哪規劃重點工程,違法建築就可能在哪滋生蔓延,這些人認為“種房子”遠比種莊稼賺錢。
在因重點項目面臨拆遷的地段,部分人家不富裕,卻能在房前屋後“種”出上千平方米違法建築。柳州市榮軍路道路擴建項目中,一份“種房”合同揭開其中秘密:先由“操盤老闆”出錢投資為被拆遷戶加蓋房屋,在獲得拆遷補償後,被拆遷戶與“操盤老闆”分成。
柳州建設北外環路規劃確定後,市郊鷓鴣村六組數月間新增2萬多平方米違法建築。以每平方米200元造價計算,僅一個村民小組就有400萬元遊資注入。若套取補償成功,獲利將是天文數字。最終,這一項目只得調整線路避開“雷區”。
去年,柳州市柳工大道旁冒出53棟違法建築,最終查證就是外地遊資投資興建。
“這些違法建築的背後或多或少都有‘專業公司'的影子。”柳州市城中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彭平義説。此外,還有專業的“野馬工程隊”承包工程建設,用單磚薄板砌根本無法住人的“樓脆脆”,節省建築成本、提高“種房”速度。
柳州從4月份以來強力拆違,對違法建築“零容忍、零補償”,僅一個多月時間就拆除了60多萬平方米,其中相當部分是企圖套取拆遷補償的。
公職人員充當“黑高參” “種房”專業戶屢打不絕
柳州市委書記鄭俊康説:“從10年前‘投資'為面臨拆遷的房屋、豬圈貼瓷磚‘裝修'套取賠償,如今已發展到‘種房'。一些‘種房'專業公司形成了跨市、跨區域的産業鏈條,資金實力雄厚。”
“這些人到處打聽重點工程項目規劃,項目還未啟動建設,他們竟能拿到項目坐標,幾乎是一夜之間就‘種'上一批房子,手法相當專業。”鄭俊康對“種房”這樣描述。
業內人士指出,在“種房”利益鏈中,農民負責出地,“種房公司”負責出錢請“野馬工程隊”,待政府部門支付拆遷補償款後,被拆遷戶再向“種房公司”返還搶建成本,並平分鉅額“投資利潤”。
“種房公司”專業化程度不斷提高,拉攏腐蝕公職人員形成“利益捆綁”力度也在加大。柳州日前就查處了一起在鐵路擴能改造項目中,通過內外勾結建設違法建築,騙取高額補償款的案件,9名公職人員被採取強制措施。
據了解,有極個別領導幹部、工作人員,有的接受別人利益輸送,對違法建築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有的甚至為抗拒執法當“黑高參”,充當“保護傘”。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左崖表示,從發現違法建築到進入強制拆除程序,最快也要近4個月時間,一些違法建築在這段時間內很可能就已經完工,導致拆除難度增大。
“多數違法建築都由多人參與建設,違法額度均攤後難以達到刑事立案標準,違法成本很低。而一旦套取補償得逞,利潤至少可達兩三倍,導致‘種房'專業戶有恃無恐。”彭平義説。
對違法建築説不 狠剎“種房”歪風
突擊“種房”套取高額拆遷補償,破壞了城市規劃、影響了項目建設、損害了社會公平。而這一現象在全國很多城市存在,廣州、武漢、貴陽、南寧等城市近年來都出現了這股“種房”歪風。
在南寧市五象新區規劃修編後,在核心控制區就出現了爭相建房的現象。2011年至今年3月,武漢市共查處徵地拆遷環節中違紀違法案件74件,一批涉嫌&&搶建違法建築、騙取拆遷補償款的黨員幹部被查處。
“相當部分違法建築易建難拆,而相關規定並未對執行費用承擔問題進行明確,此費用最終由政府承擔,致使政府部門執法成本高。”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法制科科長龐愛琴説,有一棟9層樓的違法建築,僅拆除費用就超過40萬元。
貴陽市于去年2月出臺新規,依法拆除的違法建築不但不予補償,還將由當事人承擔拆除費用。南寧市也擬出臺相似規定,而在沒有地方立法權的城市,實施這一規定尚有難度。
針對公職人員參與“種房”的現象,柳州市紀委日前發出通告,要求嚴打公職人員參與違章建築的違紀違法行為,並請市民監督舉報。“目前已收到舉報60多件,一經查實的,我們都將按程序立案處理。”
業內人士建議,應縮短查處拆除違法建築的法定時限、加大對違法建設懲處力度、金融部門應加大對“種房”的資金的監控、進一步規範拆遷補償工作機制,從而提高查處違法建築的效率、提高違法建設的違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