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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川:各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擅自招收擇校生

 

CCTV.com  2009年05月20日 14:19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寧夏頻道  

  新華網寧夏頻道5月20日電(記者 艾福梅)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教育局出臺的《銀川市2009年中小學招生工作安排》要求,銀川市三區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擅自招收擇校生。

  據了解,今年銀川市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高中(含職高、民辦)計劃招生10483人(含職高、民辦、公辦學校擇校生),高中階段的入學率為96.95%。其中,普通高中招生數佔整個高中階段招生計劃的56.72%。

  今年銀川市仍實行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招生錄取制度。自治區示範性高中和各縣(市)區所屬優質普通高中招生總數中50%的名額,依據所屬初中學校的辦學規模、畢業生人數以及辦學質量和水平,按比例分配到所屬各初中學校。錄取時,根據學生畢業考試成績和學生所填報志願,首先按所屬各初中學校50%的優質普通高中招生名額擇優錄取,然後再錄取其他計劃招生數。

  對於招收擇校生,銀川市規定三區擇校生由市教育局按照擇校生招生計劃、學生志願和成績統一分配。各高中學校不得擅自招收擇校生,且擇校生錄取必須嚴格執行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的“三限政策”。

  同時,各普通高中學校錄取通知書應在市教育局規定的時間發放給學生。各學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考生。

  為實現“陽光招生”,銀川市將加大對考試招生過程的監督監察。各級監察部門要加大力度,對在考試招生工作中違反原則、玩忽職守、破壞考試招生紀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單位和個人要堅決追查,嚴肅處理。對違反招生規定的學校,銀川市教育局將給予通報批評,所招學生不予註冊。

 

責編:張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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