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紅十字會享有高度自治權,日常運作基本獨立於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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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專款專用,香港紅十字會每年年末都會請會計師事務所做審計,審計結果會在年報中詳細呈現。每一筆流動資金都由會計師事務所全程跟蹤監督,確保每一分錢的流向都有清晰的顯示。同時,香港紅十字會還有一個內部報表,在專款專用的量超過5千萬港幣時,會特別製作一個項目,做另外的審計,通過聘用獨立的審計公司,比如普華永道,而不僅僅依靠年底香港紅會的整體審計。除了每年年底香港紅會的整體審計,香港紅十字會委員會中還有一個財務委員會。其成員都不是香港紅會的專職工作人員,而是專業的會計師、財務人員。每一次開會,他們都會查看財務報表,依照香港慈善機構的審計標準來審查。
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之後,要將長達50多頁的報表向公眾曬一曬,市民通過網頁或電話均可查詢到善款的去向。在香港紅十字會官網上,從1999年至2010年,每年的年報都可看到,每個當年開展的項目都圖文並茂,非常詳盡。拿汶川地震賑災舉例,2008-2009年年報《財政及籌款報告》顯示:2008-2009年度,內地及海外賑災及發展工作捐款收入13.48億港元,其中5 12汶川地震賑災及重建所收到的捐款為13.11億港元。在其後的項目説明裏看到,實際捐出數額為13億港元,旁邊附有四川地震捐款分配方案以及具體的用途。賑災計劃包括地震後前兩個月內先後三次派出香港醫療義工隊共20人次,到四川省重災區服務2000多名村民;在四川省派發了6280個帳篷及睡袋,8962個家庭包;在甘肅省派發8500箱方便麵及22069張棉被。
每年香港紅十字會的財務將彙報給社會福利署,社會福利署每兩年會親臨紅十字會檢查。對開放程度較高的香港而言,社會監督的力量很大。香港媒體都定期做一些慈善機構的專題報道。另外有一些民間審計師,會將不同的慈善機構做一個等級評判,讓捐款人參考。
慈善者捐的錢用在哪了,紅十字會得給個交代,得有個説法,不是簡單地向公眾説,而是必須向慈善者説,據香港紅十字會發言人蘇小姐表示,“(香港紅十字會)一定會給數額較大的捐贈者做文字圖片和財務運用的報告,而小數額捐贈的市民,我們也會組織探訪團去察看。”而我們看到,不少內地慈善者將錢捐出去了,卻從未收到慈善組織的反饋信息,既不知道受益者是誰,也不知道受益者是怎麼花錢的。更可怕的是,還有造假現象,據報道,一些慈善者通過一慈善組織一對一捐助了17名兒童,只有3名收到捐款。曾讓他們感動流淚的學生來信,居然有8封是假的。
香港的紅十字會由三部分構成,第一部分是董事或者委員,每項不同的服務就有不同的委員會。最上一級有董事會,某一個專業範圍內有專業的委員會,總數是34個。這些委員跟董事都是社會上的專業人士,他們有自己的工作、有自己的專長,他們是不受薪的服務人員。第二種是專職的工作人員,大部分運營的工作都是這部分人去推行、去策劃、去統籌;只有這一部分人是有工資的。專職的工作人員,需接受董事和委員的監督。第三種是義務的前線志願者。他們的支持專職的工作人員的工作,基本上不負責紅會機構的管理。無論受薪及非受薪人員,包括全職職員、義工及委員等,均需遵守紅十字會訂定的利益申報機制及採購程序指引,若違反有關指引,均需接受紀律處分。
香港紅十字會的資金分別來自港府撥款以及商界、基金會、學校和公眾的捐款,沒有其他任何形式的商業經營作為收入來源。至於未動用的善款,香港紅十字會一般以定期存款方式處理。香港沒有所謂的商業系統紅十字會,所有的募捐公共也都由十字會的工作人員去募捐,不會聘用公司進行募捐工作。如果商業機構提供的募捐方式,不符合香港紅會的辦事原則,是不可能得到合作機會的。除了考慮成本、效益之外,香港紅十字會非常重視捐款人對募捐的態度。要是募捐的方法讓人覺得商業味道很重,香港紅十字會則不採取和商業機構合作、由他們為我們提供募捐服務的這種方式。
按照香港紅十字會規定,在捐款中會撥出不多於5%”作為行政費。救援人員到了當地,會按照當地的經濟物價水平申請行政經費。正常的行政費用支出,單筆超過5000元,一定要報告審批才能用。因工作需要而須宴請訪客。午餐的金額為每人200港元或以下,晚餐則為300港元或以下。若有特別重要的客人需提升款待標準,均須事先取得董事會主席同意。在實際的運作中,工作人員非常注重對行政經費的使用,據香港紅十字會發言人介紹,2010年,香港紅會的賑災行政費只是1.62%,2009年是3.5%,而在2008年汶川地震的行政支出,僅佔捐款數額的1.5%。在前往災區援建項目時,工作人員的住宿是由紅會統一管理支付費用,但餐費、水電費等都是自掏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