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仰光2月9日電(記者 張雲飛)據緬甸國家電臺9日晚報道,緬甸最高權力機構--國家和平與發展委員會(和發委)當日發表兩項聲明説,緬甸將於2008年5月舉行新憲法全民公決,2010年根據新憲法舉行多黨制大選。
據和發委2008年第一號聲明,確定新憲法原則的緬甸國民大會已由各界代表參與,1993年開始舉行,2007年在確定全部制憲原則後成功結束,現在憲法起草委員會正根據制憲原則起草新憲法。
據和發委2008年第二號聲明,根據民主進程,緬甸軍政府將把國家權力交給民選政府,2010年舉行多黨制全國大選是合適的時機。
緬甸軍政府1988年9月在全國政局數月動蕩後接管國家政權,1990年舉行全國多黨制大選,1993年1月開始舉行制憲國民大會。由於分歧嚴重,國民大會一度休會8年。軍政府2003年8月宣佈旨在實現民族和解、推進民主進程的七點民主“路線圖”,2004年5月恢復舉行國民大會,重啟制憲進程。2007年9月3日制憲國民大會完成使命。
責編:李二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