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三十日,眾多新聞媒體記者冒雨趕往澳門終審法院。澳門終審法院對“歐文龍案”作最終宣判: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被控受賄、清洗黑錢、濫用職權等罪合計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七年,罰款二十四萬元並沒收財産。 中新社發 史利 攝
一月三十日,押解歐文龍的囚車(白色)在警車的護衛下駛入澳門終審法院。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案最終宣判:歐文龍被控受賄、清洗黑錢、濫用職權等罪合計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七年,罰款二十四萬元並沒收財産。 中新社發 史利 攝
中新網1月30日電 綜合香港媒體報道,澳門前運輸工務司長歐文龍被控貪污案,澳門終審法院今日宣判,歐文龍53項受賄及清洗黑錢罪名成立,被判囚27年。
歐文龍被控41項受賄控罪,其中40項罪成,法官接納廉署涉及歐貪污的事實。至於被控的30項清洗黑錢罪名,其中13項罪成。